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地市分行、杨凌支行,各“十行千亿惠万企”合作银行:
按照《“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自2023年3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举措得力,各合作银行扎实推进,截至2023年底,共计走访调研省级特色专业园区198个(次)、小微企业双创基地246个(次),共计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9.83万户(次),落实专项信贷投放2505.86亿元。“专项行动”现已在陕西省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为省级重点工作。为确保完成好此项年度工作任务,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1.重点支持“工信贷”白名单、重点产业链、省级“特色园区”以及“双创基地”、“专精特新”等多个领域。
2.重点支持新进“小升规”企业、民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重点产业集群中小企业以及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企业。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结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支持重点领域,建立“政府-园区-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对照支持重点领域及时梳理并推送适配企业名单;定期选择本地区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建立融资需求台账,按月组织辖内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银企对接活动,搭建分主体、分产品的特定对接场景,持续加强政银企沟通,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请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每月初填写上个月《“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政银企对接活动统计表》(见附件1),于每月8日前将盖章纸质版传真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服务处(传真号:029-63916837),电子版发至邮箱rzfw029@163.com。
2.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地市分行、杨凌支行要优化业务流程和人员布局,积极配合当地工信主管部门做好“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完善政策措施,用好用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专项行动”重点支持领域的信贷投放;会同当地工信主管部门做好“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的申报认定工作;强化科技赋能,探索推广“线上”方式,推动“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升级。
3.各合作银行要做好2024年度专项信贷计划,发挥各自优势,确定目标任务;积极与“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对接,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跟踪企业融资成效;配合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园区等做好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宣传;配合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座谈、调研活动。
请各合作银行填报《“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合作银行2024年计划表》(见附件2),于3月22日前将盖章纸质版传真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服务处(传真号:029-63916837),电子版发至邮箱rzfw029@163.com。
请各合作银行每月初填报《“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服务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每月8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至邮箱rzfw029@163.com。
4.请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和各合作银行分别确定一名联络人,并填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4),于3月22日前传真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服务处(传真号:029-63916837)和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传真号:029-88150982)。
联系人:张海兵 029-63915527 冯 伟 029-88150943
附件:1.“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政银企对接活动统计表
2.“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合作银行2024年计划表
3.“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统计表
4.“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联络人信息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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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