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深入实施《“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优化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陕中企规发〔2017〕1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现就申报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原则上按照属地化由各市(区)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严密组织、严格标准、认真审核、确保质量、按时上报。
二、名额分配
各市(区)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名额分配如下:西安市不超过10个,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各不超过8个,铜川市、商洛市各不超过4个,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各不超过2个。国家级和省级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商会协会,省级部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不占各市区申报名额。
三、申报资料和要求
(一)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文件、《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资料》 (见附件2)等纸质文件材料各一式两份,于9月28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全部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资料主要内容如下:
1.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4.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报道等);
5.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6.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人员)、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企业);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法人手写签字)(私章不认);
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9.以上资料按照顺序合并装订。
(三)申请资料装订成册,A4纸双面印刷,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连续编写页码,胶印简装,清晰可验,书脊处标明“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服务平台申报资料-XX市-XX区-XX单位”,申请报告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认真遵守上述规定,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
四、其他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到期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也需自愿重新申报。
联系电话:029-63918561 63915446 63916813
电子邮箱:fwtxzxc@163.com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政府前大楼4-058室(邮寄请用EMS)
附件:1.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名单总表
2.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资料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2日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