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聚焦行业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深耕细作、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促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实施方案》(陕工信发〔2022〕260号)和《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0〕25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第四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和第一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第四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仅指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报需满足《办法》中规定的示范企业相关申报条件。重点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领先。企业申请陕西省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或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位)。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或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或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国内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产品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请要求
1.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60%以上。
2.正确填报产品类别。申报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重点产品领域。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动制造强国建设,重点推荐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见附件3)的企业。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对该类企业,优先予以推荐。
4.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制造业产业链领航培育企业入库推荐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185号)要求,建立完善单项冠军培育库,将具备单项冠军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夯实单项冠军培育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应为已入选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第一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办法》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企业进行一次复核评估。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特别说明,结合目前工作实际情况,第一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不参与复核评估。由相关市(区)纳入市级培育库,择优推荐申报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线下填报《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书》(见附件2)并进行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复核,并组织专家赴部分企业现场核查。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工作。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审核把关。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要求,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企业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对单项冠军复核材料,要认真组织初审。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申报和复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申报。由企业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具体填报步骤:点击进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124.115.170.17:18801/)—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产业调控—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认定申报系统”进行资料填报。首次登录使用该平台的申报单位,需要进行用户注册。相关操作手册和培训资料,可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资料下载(右上角)”中下载。)
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申报、复核企业的资料均一式三份,连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上报文件,一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雒 策 029-63915531
赵军虎 029-63916785
邮 箱:sxgxtcyzcc@163.com
寄送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院前大楼4-006室
邮政编码:710006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8日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