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委省政府《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陕发〔2023〕3号)以及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五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西银发〔2023〕39号)要求,发挥全省“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功能,畅通金融服务渠道,提升站点标准化水平和金融服务质效,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
冯 伟 029-88150943
常博闻 029-88345469
附件:陕西省“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认定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陕西省“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认定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117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发〔2023〕3号)政策要求,切实推动“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完善陕西省“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民营、小微企业,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陕西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由人民银行陕西省各分支机构会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主导建设,具备一定场地、设施、专业服务人员等基础条件和服务能力,在区域内向民营、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政策解读、金融知识普及、信贷产品服务推介、收集融资需求信息和开展融资对接等服务,推广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等惠企信贷产品。
第二条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会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对陕西省内服务站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服务站的认定、考核、授牌等工作。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会同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服务站的建设、管理、数据汇总和具体业务指导。
第三条 服务站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采取“线上”加“线下”方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对接活动;
(二)建立完善区域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数据库;
(三)组织开展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调研及信息发布;
(四)协助推动区域“一链一行”“行长+链长”“十行千亿惠万企”“五个机制”“兴产强县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
(五)组织开展民营、小微金融政策解读,企业融资培训等活动;
(六)积极与辖区内金融机构对接,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与企业持续保持联系,跟踪企业融资成效;
(七)积极配合或承接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的融资活动和工作;
(八)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反馈机制,按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和工信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例等材料。
第二章 服务站的认定
第四条 申请服务站认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开展服务站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定面积的固定办公场所、基本设施及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具有开展服务站相关工作的人员保障,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派出的专业人员入驻,了解并掌握各级金融政策,熟悉市场主体情况,能为民营、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精准对接;
(三)具有服务站管理制度,业务范围明确,有明晰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
(四)组织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在“陕企通”注册并指导企业了解使用“陕企通”功能,帮助企业得到全方位服务的便利和实惠。
(五)不得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或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
第五条 申请认定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填写《陕西省“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认定申请表》(附1),并准备办公场所及经费情况说明、工作人员简介、服务站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地市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二)推荐。人民银行地市分支机构会同当地工信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有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加盖两个部门公章后,向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进行推荐;
(三)认定。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会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实地考察之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认定;
(四)授牌。由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联合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制作并授予牌匾。
第三章 考核与激励
第六条 服务站考核程序: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会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组织开展服务站年度考核,考核方式为专家评审。服务站应根据年度考核通知要求准备相应的考核材料,经人民银行地市分支机构会同当地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后,提交考核材料,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见《陕西省“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考核评分表》(附2)。
第七条 服务站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条件配备:办公条件、人力投入、机构入驻、经费投入情况等;
(二)制度建设: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执行、建立专门的线上业务平台、辖区企业建档情况等;
(三)金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平台建设、银企对接情况、政策宣传情况等;
(四)金融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对接效率、融资配套机制、贷款投放情况、重点领域支持效果等;
另设有若干加分项。
第八条 服务站考核等级: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会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考核组,通过现场及非现场方式,对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0分及以上)、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对考核优秀的服务站予以表彰,对所在市县(区)民营经济考核予以加分。
第九条 对考核不合格服务站的处理:
考核不合格的服务站,提交书面整改方案;连续两年考核不及格(未参加年度考核的视为考核不及格)的服务站,撤销服务站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服务站应保证上报的工作内容、信息数据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会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视情节轻重,要求服务站撤换相关人员、给予撤销服务站认定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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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