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我省工业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持续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切实推动我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依据《“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6〕22号)、《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规〔2026〕169号)、《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湘工信节能〔2022〕5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寻找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头雁”活动,甄选发布一批重点行业能效“头雁”,强化节能经验推广,发挥标杆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全面提升。为确保活动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本次“寻找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头雁”活动包括3项内容:能效“头雁”、水效“头雁”、能源管理“头雁”,活动范围见附件1。
(一)能效“头雁”。活动范围为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石化化工、机械、新能源7个行业的相关主要产品(或工序)。
(二)水效“头雁”。活动范围为钢铁、有色、建材、轻工、石化化工、纺织6个行业的相关主要产品(或工序)。
(三)能源管理“头雁”。活动范围为年综合能耗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所有工业企业。
二、活动形式
本次“寻找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头雁”活动有3种参与形式。
(一)企业自主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自主进行申报。
(二)工业节能监察推荐
结合2026年全省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由各监察小组根据现场监察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择优推荐。
(三)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推荐
结合2026年全省工业节能降碳诊断工作,由各诊断机构根据现场节能诊断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择优推荐。
获评能效“头雁”的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能效“领跑者”、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等,并在技术服务、绿色金融、宣传推广方面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3.企业申报期前三年应实施过相关节能降碳或节水技改。
(二)特殊条件
申报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按照所选择的申报类别还应满足以下特殊条件:
1.能效“头雁”
申报企业单位产品(或工序)能耗指标必须达到相应国家(行业、地方)能耗限额等级1级水平(先进值)或《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 年版)》中标杆水平。
2.水效“头雁”
申报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取水量)指标达到《工业用水定额》(GB/T 18916)或《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DB43/T 388.2-2025)先进值要求;达到节水型企业评价国家标准的要求。
3.能源管理“头雁”
申报企业须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或能碳管理中心,实现对主要能源消耗、重点耗能设备的实时可视化管理;须按照《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相关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须达到《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与评价》(DB43/T 1987-2021)优秀等级评价要求。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按申报类别及要求如实填报申报表(附件2~附件4);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1份;
3.提供企业简介和节能节水技改相关情况简要说明材料1份。
(二)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
五、申报方式
企业自主申报材料、各监察小组及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推荐企业名单与配套申报材料扫描件,均统一打包报送至我中心工作邮箱:hnjxwjnjc@163.com。
联 系 人:李 劼
联系电话:0731-85551974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342号湖南省企业服务大楼
附件:
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
2026年9月1日
本文转载自 湖南省工信厅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