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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揭榜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陕西省工信 · 2024-10-08 · 阅读约 7 分钟 · 查看原文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揭榜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榆林市、安康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产业链基础创新能力建设,做好秦创原建设和“三项改革”后半场工作,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解决重点产业链“卡脖子”问题,提升工业领域省级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决定实施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揭榜工作。

一、揭榜流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面向社会征集可以在陕西产业化落地的“卡脖子”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前期经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推荐和组织专家遴选,确定了一批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清单,现予以发榜(见附件1),由有技术需要、可实现产业化及应用推广的省内企业或企业联合体进行揭榜,经专家论证定帅后,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

二、揭榜方条件

(一)揭榜单位必须是陕西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具有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建设期内新注册公司除外)。

(二)项目须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牵头揭榜单位主营业务与榜单研究内容所属领域一致,具备良好科研基础、研发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项目建设用地。

(四)在拟揭榜的技术领域有较强的技术优势,拥有较强的科研人才和产业化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实施路线和项目建设方案。

(五)每个项目榜单应整体揭榜,覆盖榜单所有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鼓励企业牵头组建联合体揭榜,揭榜单位是企业联合体的,所有参与揭榜单位签署联合揭榜协议,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识产权权属、协议签署时间等事项。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等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七)每个企业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

三、揭榜方提供材料

(一)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请表(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4)。

(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5,请严格按照建设方案提纲编写)。

(三)附件资料。

1.揭榜单位是企业联合体的,提供所有参与揭榜单位签署联合揭榜协议。

2.企业土地手续复印件。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厂房为租赁的,提供项目建设地租赁合同和租赁场地土地证明文件(土地所有权需为单位,非个人)。

3.项目揭榜时,已办理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文件的,提供相关文件;未办理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文件的,若确定为定榜企业,给予3-6个月备案、环评等手续补充办理时间,按照项目计划下达文件中的时限要求补办后提供。环评为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意见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需企业提供说明文件。

4.专业机构出具的申报单位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复印件(需带二维码),新注册企业(含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有母公司的需提供其母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复印件,无母公司的附增资股东会决议;2024年9月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项目资金来源说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银行存款证明(申报期近2月银行大额流水);银行贷款合同、增资股东会决议、社会融资等(如有)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复印件。

6.如是科技成果转化和“三项改革”落地项目,提供相关协议等证明文件。

7.项目知识产权明晰,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或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8.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参照附件6,加盖单位公章)。

四、揭榜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市(区)产业链责任单位会同财政部门(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安康市发展改革委需会同同级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辖区项目(含央企、省属企业)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材料包括:市(区)上报文件一式2份(须附项目汇总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1份),企业项目资料一式4份。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如提交的材料有涉密内容请在文件上注明。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资金申请书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7,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产业链-XX市-XX企业-XX项目”。

(三)已取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承担过重点产业链“揭榜挂帅”项目及产业链重点项目已到项目建设截止时间,至申报此项目时尚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单位,申报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四)申报单位须在2024年11月12日前同时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技术支持:029-96702)”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http://124.115.170.17:18801/xxpt/,技术支持:029-88265555)”在线填报相关信息。①注册登录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后进入2025年选择“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相应申报类别项目。②注册登录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后进入“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在“产业链管理”下选择“揭榜挂帅”填报。县、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

(五)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更多创新成果尽快应用到省级重点产业链,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三项改革”落地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申报和支持。

(六)各市(区)产业链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和正常实施,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

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29-63915537

省财政厅 029-68936340

附件:1.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项目汇总表

3.项目申请表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提纲

6.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7.封面格式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8日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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