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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一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系列措施补助资金申报细则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南宁市工信局 · 2026-01-27 · 阅读约 10 分钟 · 查看原文 ↗

五象新区科产局、财政局,各县(市)、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各城区工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工业经济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现整合印发一季度将兑现的政策措施申报细则,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组织企业申报。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一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系列措施补助资金申报细则

一、支持企业稳产增效

(一)2026年一季度奖励政策

1.政策内容。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5〕17号)“(十七)支持企业稳增长。”政策,对一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速达10%(含)以上且一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25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一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的3‰给予奖励(上年同期无基数企业按1.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单季度最高奖励50万元,奖励金额不足万元部分不予奖励。

2.申报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

(1)对于上年同期有基数的企业,2026年一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速达10%(含)以上且一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2500万元(含)以上;对于上年同期无基数的企业,2026年一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25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2026年以来在安全、环保、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认定的不适合奖励的情形。

3.申报时间。2026年4月22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联合辖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将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信局。(发综合科邮箱nngxjzhk@163.com。)

4.申报材料。

(1)2026年一季度支持企业稳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二)2025年四季度奖励政策

1.政策内容。根据《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下半年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工信规〔2025〕5号)“一、鼓励企业稳产扩产”政策措施给予奖励。

2.奖励条件及标准。

(1)2025年全年累计产值同比增速达10%(含)以上且四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25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四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的3‰给予奖励(上年同期无基数企业按1.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上限50万元。

(2)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产值同比下降,四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2000万元(含)以上且四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速达20%(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四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的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上限30万元。

(3)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产值同比下降,并且属于化工、建材、木材加工行业企业四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属于生物医药行业企业四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按四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的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上限30万元。

(4)2025年上半年累计产值同比下降,三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2000万元(含)以上且三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速达20%(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或2025年上半年累计产值同比下降,并且属于化工、建材、木材加工行业企业三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属于生物医药行业企业三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前三季度累计产值增速实现转正且全年保持正增长,申报三季度当季奖励金额超30万元上限部分,单家企业奖励金额上限100万元。

3.申报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

(1)满足上述其中之一奖励条件的企业,并且对于条件(1)至(3)单个企业仅可申报其中一类奖励,不足万元部分不予奖励。

(2)企业2025年以来在安全、环保、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认定的不适合奖励的情形。

4.申报时间。2026年1月28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联合辖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将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信局。(发综合科邮箱nngxjzhk@163.com。)

5.申报材料。

(1)2025年四季度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3)

(2)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4)

二、支持企业上台阶

(一)政策内容。根据《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下半年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工信规〔2025〕5号)“(三)推动企业上台阶。”政策,对全年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6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6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产值跨级突破可叠加获得相应奖励。

(二)申报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5年全年工业产值首次突破上述产值台阶的企业(首次突破”指企业自成立以来,年度产值首次达到相应台阶);

(2)企业2025年以来在安全、环保、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认定的不适合奖励的情形。

(三)申报时间。2026年1月28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联合辖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将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信局。(发综合科邮箱nngxjzhk@163.com。)

(四)申报材料。

(一)南宁市2025年推动企业上台阶奖励资金汇总表。(附件5)

(二)南宁市2025年推动企业上台阶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6)

(三)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7)

三、支持企业上规入统

(一)政策内容。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南府规〔2023〕14号)“(十二)鼓励企业上规入统。”政策,对于新建投产的上规入统工业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补助;对于首次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 万元补助。

(二)申报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5年新建投产上规入统或首次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未曾获得过市本级新增上规入统工业企业奖补;

2.不属于转专业企业,即不属于一产、三产等工业以外行业转入上规工业企业名录库;

3.企业未退库或不存在因复产无望2026年计划退库等情况;

4.企业2025年以来在安全、环保、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认定的不适合奖励的情形。

(三)申报时间。2026年2月4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联合辖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核实填写企业名单及审核意见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上报市工信局。(发综合科邮箱nngxjzhk@163.com。)

(四)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8,企业提供)

(2)企业名单及审核意见汇总表。(另附)

四、推动项目加快投资

(一)政策内容。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5〕17号)“(三)支持制造业项目加快建设”政策,对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一季度投资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上年同期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算);对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量的0.4%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每季度仅可获得一类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奖励金额不足万元部分不予奖励。

(二)申报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

1.2026年一季度的投资增量或实际完成量符合上述条件、在南宁市(含所辖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并在南宁市(含所辖县)依法纳税的企业;

2.项目完成投资额以实际入工业库统计数为准;

3.2026年以来至资金下达前在安全、环保、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认定的不适合奖励的情形;

4.已享受“一企一策”的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

(三)申报时间。2026年4月22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联合辖区财政部门,将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信局。(发投资科邮箱gxnnjgk@163.com。)

(四)申报材料。

1.2026年一季度支持制造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申报表。(附件9)

2.企业营业执照;

3.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4.2025年一季度、2026年一季度工业投资证明材料;

5.企业完税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1.2026年一季度支持企业稳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表

2.企业申报承诺书(2026年一季度支持企业稳产增效奖励)

3-1.2025年四季度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奖励资金申报表〔按奖励条件(1)申报〕

3-2.2025年四季度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奖励资金申报表〔按奖励条件(2)申报〕

3-3.2025年四季度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奖励资金申报表〔按奖励条件(3)申报〕

3-4.2025年四季度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奖励资金申报表〔按奖励条件(4)申报〕

4.企业申报承诺书(2025年四季度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奖励)

5.南宁市2025年推动企业上台阶奖励资金审核意见汇总表

6.南宁市2025年推动企业上台阶奖励资金申报表

7.企业申报承诺书(2025年推动企业上台阶奖励)

8.企业申报承诺书(2025年企业上规入统奖励)

9.2026年一季度支持制造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申报表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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