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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新兴产业培育项目)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南宁市工信局 · 2025-01-08 · 阅读约 6 分钟 · 查看原文 ↗

五象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新兴产业培育项目)的通知》(桂工信科新〔2024〕995号)精神,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持续推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2025年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新兴产业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类型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以及人工智能、元宇宙、生命科学、深海空天等未来产业,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预期市场需求大、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尤其是对补齐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短板弱项,有利于提升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能力和制造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项目。

二、支持标准和方式

(一)支持标准

按照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支持方式

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投入项目建设,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新兴产业培育项目)采取事中(分段申请)方式,即项目资金计划一次安排、分两次下达: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两次申报,其中首次申报时,项目已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应不低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30%,首次安排支持资金根据当次申请时项目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确定,且不超过全部支持资金的70%。续报申请原则上在项目首次资金计划下达的2年内提出,且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安排剩余支持资金。

首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情况需提供资金支出汇总表和有效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续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情况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制度的工业企业。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在用地、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

(三)项目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项目建成达产后产值、税收等新增效益突出,有利于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四)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已完成,已实质性开工建设,项目在申报时要求已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达到其计划的30%以上,原则上在2年内建成投产。

(五)项目业主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明确,具有较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六)同一项目同一阶段已获得自治区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新兴产业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项目申请报告要重点分析项目产业化所用技术的先进性、产业带动性,以及产业化的措施、建设内容、所需物料和制造装备来源情况,项目实施后预期经济效益、行业效益、社会效益等,并附(二)—(十四)项材料,各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相关数据应一致(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技术来源证明材料(查新报告、知识产权等);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申报时未取得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则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报前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应与会计实际账务数据一致;

(六)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3);

(七)设备投资明细表(附件4);

(八)项目已投入资金汇总表和凭证,已投入资金汇总表需要包括发生时间、内容、金额、凭证号等(附件5),或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九)项目资金保证承诺(附件6),以及资金落实证明文件(银行贷款合同或意向书、股东出资协议、银行存款等);

(十)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评意见、节能审查意见、新增用地项目用地批复或初审意见(项目备案、环评等为包含关系的请说明);

(十一)项目形象进度证明材料(直观体现项目形象进度的建设施工现场照片不少于5张,包括厂区外观,新建厂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十二)2024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十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附件6);

(十四)申报企业登录广西评估诊断服务平台(http://gxpg.cspiii.com/)完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填写或更新,提交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十五)其他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请五象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各县(市、区)经信局,各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并于2025年1月16日前联合行文并附《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新兴产业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1)上报南宁市工信局、财政局。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含Excle/Word和PDF格式)刻录光盘提交一式1份。

(二)请各县区在审核项目时,区别于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和前端技术研发项目,推荐的新兴产业项目必须是已完成前端技术研发,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对补齐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短板具有积极作用,正在我市进行产业化建设的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梁卫平  5530512

市财政局          黄  欣  2189306

市工信局科技科邮箱: jwgxk@126.com

附件:1.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新兴产业培育项目)汇总表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投资明细表

4.设备投资明细表

5.项目已投入资金汇总表

6.项目申报承诺书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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