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一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1月8日
2025年一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一季度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全力巩固和增强工业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确保一季度“开门红”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企业节假日期间稳岗稳产。对2024年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两高”项目企业除外),在2025年1月20日至2月20日(含)期间,日均用电量达到2024年四季度日均用电量的70%以上的,按0.20元/千瓦时给予开工用电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奖励金额不足万元部分不予奖励。支持企业将该项奖励用于发放留岗人员节假日稳岗补贴、“留岗红包”等,鼓励企业根据实际匹配更多资金提高发放标准。
二、支持企业稳产增效。落实产业帮扶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支持有订单的企业着力增产增效,对一季度累计产值增速达10%(含)且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25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当季产值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上年同期无基数企业按0.15%给予奖励);助力下降行业、困难企业有序复工稳产,对2024年度累计产值同比下降,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2000万(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当季产值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仅可获得一类奖励,且单季最高奖励50万元,奖励金额不足万元部分不予奖励。
三、加快制造业项目建设
(一)鼓励制造业项目加快建设。持续抓好经济“1+4”重点工作,加大制造业投资支持力度,根据项目2025年一季度投资完成情况给予资金奖励。对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当季投资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2024年一季度投资小于1000万元的,投资数按1000万元计算);对一季度实际投资完成1亿元(不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量的0.4%给予重大项目投资奖励。单个项目仅可获得一类奖励,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奖励金额不足万元部分不予奖励。
(二)鼓励企业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统筹好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系。对2025年一季度新开工入库且当季完成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深化企业数实融合。加快以数字化赋能新型工业化。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强化诊转联动,实施一批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奖补项目申报工作,加快下达新一批数字化转型补助类项目和认证奖励类项目奖补。有序推进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北斗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推进北斗产品在大众消费领域、工业制造和融合创新领域应用。
五、加强企业融资支持。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贷尽贷、应续尽续”。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市“两台一会”贷款平台作用,重点针对新入规、新认定专精特新、新实施智转数改等企业做好融资政策宣贯、融资方案策划等工作,帮助企业获得贷款。加强推荐申报“桂惠贷”名单制产品,根据2025年“桂惠贷”最新政策,组织重点产业、专精特新、“双百双新”等企业和项目申报“桂惠贷”。
六、助力企业开拓市场。用好用足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组织建材、林产品加工等重点企业开展2次产销对接,帮助企业进一步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走向东盟等海外市场,大力推动新能源、电子信息、木材加工等重点产业开展国际业务,为企业提供“走出去”一站式跨境贸易服务。
七、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持续推进“两重”项目和落实“两新”政策,实施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启动2025年全国技术改造试点城市申报工作,以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为引领,带动全市关联产业加快实施技改。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鼓励企业聚焦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方向,大力实施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和环保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
八、提升服务企业效能。扎实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深入落实市领导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机制,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作,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项目建设、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发挥实体经济服务员协调作用,开展融资、用工、市场对接、政策落实兑现等专项服务活动,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以上奖补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进行申报。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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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