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科创产业局,各县(市、城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发〔2022〕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工程师创新创造和提升为产业服务水平,实现人才资源共享,推动解决产业链关键技术问题。结合自治区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是指在全市范围内,围绕培育千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培养卓越工程师人才,激发技术技能人才创新活力,以技术应用和服务推广为导向,探索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出榜、工程师揭榜、共建共享”的发展模式,解决中小企业工程师人才短缺、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的人才协同创新平台。
申报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其中一种情形:⑴在南宁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⑵由在南宁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牵头,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行业机构等优势人才资源共同组建的产业技术联合体等。
2.基本条件:⑴围绕南宁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企业提供技术应用与服务推广;⑵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⑶服务于本市2家以上且产业聚集度较高的工业企业。
3.技术能力:⑴100万元以上对外服务仪器设施原值总额;⑵200平方米以上对外服务场地面积;⑶申报主体拥有市级及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具备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等能力。
4.人员队伍:拥有一支技术水平与能力具备领先优势的工程师队伍,拥有不少于20位以上专兼职工程师或执业从业资格等中级以上人才,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
5.运营制度:⑴有投入机制,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⑵有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⑶有内部管理制度、对外服务制度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⑷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发展规划。
(二)认定指标
根据申报单位开展工作择优认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
1.汇聚工程师人才资源。申报单位或其所属人才团队新引进工程师的人数,新取得初、中、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数(包括全职或柔性引进、内部自身培养等方式)。
2.协同为工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申报单位或其所属人才团队通过共性技术攻关、竞榜揭榜、数字化产品及方案推广应用、中试孵化、检验检测等多种方式开展项目合作或提供服务的数量。
3.推进共享机制。提供中试设备、检验检测仪器、实验室设施共享。开展工程技术人员或职业技能联合培训。建成并上线运行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产业链信息共享平台、工程师共享平台。
4.提升协同创新产出水平。联合开展知识产权、论文发表、标准化制定情况。联合开展技术创新项目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各级科技类奖项及政策支持的情况(包括独立拥有或与合作单位共有)。
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指标分为:⑴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⑵科技服务企业或产业技术联合体两大类开展考评。
二、申报程序
申报流程: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县(市、城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牵头组织形式审查→市工信局牵头复核→公示→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小组授牌→资金拨付。
(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包含《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表》、对照任务目标要求编写《任务报告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纸质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及PDF扫描件)。
(二)形式审查。所在县(市、城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联合人社、科技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出具初审意见。
(三)复核。市工信局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论证评估,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研究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拟认定的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名单经市工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小组审定。
(五)授牌及资金拨付。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小组审定同意后,联合市工信局和人社局联合发文认定,授予“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牌匾,兑现补助政策。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获得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签订未来三年目标责任书,予以运营经费补助,从市本级2025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列支。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优先享受教育科技人才相关政策支持。认定后每三年期考核一次,业绩不达要求取消资格。
四、相关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2024年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邮箱nnsgxjkjk@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楼 5530512 18977773065(微信同号)
附件:2024年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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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