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科创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南府办〔2024〕3号)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认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一)本次数字化转型(认证奖励)项目申报主体包括试点行业工业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二)申报主体为试点行业企业的,必须是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申报主体为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需在南宁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2个以上(含2个)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服务的试点行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案例,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11月至2024年11月。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数字化转型(认证奖励)项目须通过认证并获得相应证书后方可申报。项目内容包括:2023年1月—2024年11月期间,首次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CMMM(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I(软件成熟度)三级以上(含三级)认证。申报主体同时获得多个认证的,可按实际情况组织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同一认证项目已获得2024年自治区工信厅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奖励。
(三)申报主体近2年获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执行情况应为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核查中未发现严重违规或违法问题,且申报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期间登录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digitalize.nnipaas.cn/)进行项目申报,并按要求在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
(二)五象新区科创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牵头组织属地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核查项目真实性,并会同辖区财政局在平台上对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合规性、完整性审核并联合推荐。
(三)五象新区科创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应于2024年12月11日前,将拟推荐申报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上报文及申报材料须刻录在同一张光盘,按一式两份分别送至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四)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因不当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申报主体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及承诺书。
(二)申报主体填报《2024年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认证奖励)项目申报书》,提供近两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盖章版税收证明为准),新办企业未发生纳税的不需要提供,但需做具体说明。
(三)申报主体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2024年度会计报表(包括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表)。
(五)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信用中国网下载)。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情况等)。
五、资金使用原则及奖励标准
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奖励。资金来源、项目奖励标准等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南府办〔2024〕3 号)执行。若申报项目奖励资金超出中央和南宁市奖补资金预算的,则适当降低奖励标准。
六、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
(一)五象新区科创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和当地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南府办〔2024〕3 号的有关要求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奖励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发现以虚报、冒领、造假等方式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须收回补助资金,并取消该企业2年内申报市工信局各类专项资金的资格。
(二)市工信局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指南和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备案版),对数字化转型(认证奖励)项目开展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兑现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信息技术发展科 庞伟民 5530480
市财政局工交科 黄 欣 2189306
附件:1.申报函
2.承诺书
3.项目申报表
4.项目申报书
5.各县(市、区)开发区、五象新区联系方式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