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4年二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二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抓牵引强撬动,攻坚二季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力奋进,努力实现上半年工业经济“双过半”,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提出如下措施。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2024年上半年工业产值5亿元(含)以上、增速达10%(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二季度产值同比增量的0.2%给予补助;对上半年工业产值5亿元以下、二季度产值同比增量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企业二季度产值增量的0.2%给予补助。上年同期无基数企业按0.1%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二、支持负增长企业加快恢复。对2024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负增长,在二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补助。二季度产值同比增量在2000(含)-5000万、0.5(含)-1亿、1亿(含)以上的分别按产值增量0.25%、0.3%、0.3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本政策措施不可与第一条重复享受。
三、促进工业投资增量提速。对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工业项目,在2024年二季度实际投资完成3000万元(含)以上且较2023年二季度投资同比增长的,按二季度投资增量部分的0.5%给予投资增量补助(2023年二季度实际无投资或投资小于500万元的,投资数按500万元计算);在2024年二季度实际投资完成1亿元(不含)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量0.4%给予重大项目投资补助。单个项目仅可享受一类补助,且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推动重点行业稳增长。鼓励满仓生产,支持降幅较大的建材、木材加工行业加快恢复,对满足本政策第二条补助条件的建材、木材加工行业企业,补助上限提高到80万元。推动增长行业保持增长势头,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和问题协调解决,重点推动新能源、造纸、铝精深加工等增长行业保持增长,确保企业充分发挥产能扩大生产。加快落实兑现各级惠企政策,推动惠企资金及时拨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加强统计指导服务,深入企业充分调研了解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指导完善相关凭证,确保数据应统尽统。
五、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序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为试点企业提供入企诊断服务,形成“一企一报告一建议”。继续开展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活动,组织分行业供需对接会,推动实施一批数字化改造项目。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支持一批项目获得扶持补助。
六、强化企业融资支持。充分发挥“两台一会”投融资平台作用,运用“数转贷”融资模式,支持一批数字化转型企业解决资金缺口。梳理一批有市场、有产能、有订单的企业纳入担保基金项目名录,批量推荐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桂惠贷”名单制产品,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入库企业,帮助企业获得优惠利率贷款。
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持续开展服务保障企业稳增长拓市场活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等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机械装备、建材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利用南宁市建筑产业服务数字化平台为企业开拓市场,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家具家居企业与房地产、机关事业单位供需对接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行业发展情况,组织本辖区工业企业和国企、平台公司开展购销对接活动,帮助一批企业获得订单,畅通产销内循环。
八、推动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支持电力、机械、食品、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高端、智能、绿色、安全为方向,实施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开展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情况摸底,加强政策宣传和项目组织,形成项目储备清单,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九、强化企业精准服务。落实市领导、正副秘书长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机制,完善问题发现、协调解决、结果反馈等全过程跟踪服务机制,提升问题办结质量和效率。常态化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发挥实体经济服务员作用,从要素保障、降本增效、市场开拓、科技赋能等方面深入一线服务企业发展。
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文件中涉及的补助资金从2024年现代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单个企业或项目补助金额不足万元部分不予补助,已享受“一企一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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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