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一)申报条件
需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广西)》中的(一)、(二)、(三)项认定条件,且评价得分50分以上或满足直通条件。
(二)认定标准
根据以下两项指标评价得分进行综合评定:
1.参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广西)》(详见附件4)
2.南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色化加分指标
(1)上年度产值(主营业务收入)、研发经费、税金、平均劳动生产率(产值/人数)增长水平(满分8分)
A. 三项正增长(8分)
B. 两项正增长(5分)
C. 一项正增长(2分)
D. 没有一项正增长(0分)
(2)近三年获得股权投资或信用融资情况(满分5分)
A. 获得合格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500万元以上(5分)
B. 获得合格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200万元以上(4分)
C. 获得金融机构纯信用融资2000万元以上(3分)
D. 获得金融机构纯信用融资1000万元以上(2分)
E. 获得金融机构纯信用融资500万元以上(1分)
F.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
(3)上年度工业增加值率(满分7分)
A. 高于行业平均值20%(7分)
B. 高于行业平均值10%(5分)
C. 与行业平均值持平(2分)
D. 低于行业平均值(0分)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初审后报送市工信局。2023年已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申报自治区专精特新的企业仅需提供南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中的第二项加分佐证,其它企业提供全套佐证。
(二)市工信局组织相关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市工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通过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南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为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2023年认定100家南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时做好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各县(市、区)、开发区应建立本辖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于2023年6月30日、11月30日前分别将培育名单报送市工信局中小科邮箱(详细目标任务表见附件7)。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本辖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
(三)对南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自动失效,有效期满当年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对复核通过的企业予以确认;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取消称号。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更名,跨县(市、区)、开发区迁移等与评级认定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行文告知市工信局。
(四)请各县(市、区)、开发区认真履行职责,对照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出推荐意见,并收集汇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光盘2份)分别于2023年6月10日、10月31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信局。
联系人及电话:陈雪,王多多0771-5530485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广西)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承诺书
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7.各县(市、区)、开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目标任务表
2023年5月29日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