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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南宁市工信局 · 2021-11-25 · 阅读约 6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统计局:

根据自治区新兴产业发展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新兴政规〔2021〕6 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申报认定的对象、内容和原则

(一)认定对象

自治区重点发展领域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相关服务业企业和农业企业等,均为认定对象。以2020年及以前已认定通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基础,202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申报认定对象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新增的企业:2021年新建投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及2020年已投产(营运)但尚未经认定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2.产业构成变动较大的企业:2020年及以前已认定通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其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变动较大的企业。

以上两种类型企业中,第一类需要组织申报;第二类需要填报相关信息变更表。2020年及以前已认定通过的企业,其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营活动变动不大的,不需要重新申报。

(二)认定内容

1.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产品或服务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

2.企业的战略性新兴产品构成及其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

(三)认定原则

以《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指导目录(2021)》为依据,对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及其具体的产业分类型和产品等进行认定;传统型企业生产战略性新兴产品和开展战略性新兴服务的企业,请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价值量(营业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企业申报的产品或服务等在目录中无法找到时,原则上不能进行申报,但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确实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域,且运用的核心技术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或对行业未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进行申报,申报时需要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及其核心技术证明文件等。

二、组织方式

(一)部门分工

1.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申报、汇总、上报工作。市工信局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统计、大数据发展等部门意见后,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认定申报表”(详见附件1)、“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申报信息变更申报表”(详见附件3)至自治区工业信息化厅。

2.市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及相关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数据统计并报自治区统计局,统计结果抄送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二)结果应用

经自治区新兴产业办、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单,将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的基础,同时作为今后自治区确定骨干企业及在财政政策、融资服务、税费减免、土地政策、农林支持政策、科技扶持和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重点扶持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填报,第一类企业填报“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认定申报表”,并汇总填报“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其中,非工业企业需要补充提供企业2021年1-3季度利润表(复印件)。第二类填报“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信息变更申报表”,并于12月1日前将其上报至市工信局。

自治区管理的产业园区(高新区、经开区等各产业园区)新兴产业企业认定申报表经市工信局审核汇总后,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抢抓发展机遇、立足更高起点、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选择。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申报认定和数据统计工作,既是客观反映各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督促加大推进力度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为自治区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要充分认识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合力,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在人力、财力、物力等各个方面给予有力支持,确保有专人干事,有专项经费作保障。

(三)严格认定标准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要严格以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指导目录为依据,积极认真地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如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资格。

《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指导目录(2021)》《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查平台代码)和目前已经自治区新兴产业办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单以及附件电子版在公共邮箱gxxxbghz@163.com,密码gxxxb304,请各单位自行下载。

联系方式: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梁卫平  0771-5530512

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10814房

附件:1.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认定申报表

2.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3.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信息变更申报表

4.关于开展202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新兴政规〔2021〕6 号)

2021年11月25日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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