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有关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各设区市开展2025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以下简称“双碳”资金)绩效自评。有关情况如下:
一、资金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度“双碳”资金按照《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赣财建〔2022〕28号),于2024年11月4日以因素分配法提前下达7000万元(赣财建指〔2024〕127号)。2025年5月、7月组织开展两批次资金申报工作,确定支持10个第二批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8个第二批碳达峰试点、10个终期评估成效明显的首批碳达峰试点以及7个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及碳达峰碳中和指标考核结果好的设区市,合计支持资金10000万元。于2025年9月28日清算下达(赣财建指〔2025〕123号),并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表,进一步分解明确了年度绩效目标。
2025年度“双碳”资金安排依次为南昌市1800万元、九江市800万元、景德镇市640万元、萍乡市1000万元、新余市200万元、鹰潭市395万元、赣州市745万元、宜春市1020万元、上饶市1020万元、吉安市1160万元、抚州市122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各地报来的年度绩效完成情况来看,均较好地完成绩效目标,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省以2.9%的能耗增速、1.7%的碳排放增速、水耗零增长支撑了5.2%的GDP增长,各地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崇义县城市森林空间项目斩获柏林设计奖“环境可持续类别”金奖,南昌高新区、鹰潭高新区、上饶经开区入选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上栗中学垃圾分类获评全省十大公共机构领域节能降碳优秀案例,仁和集团打造“美丽工厂”优秀案例。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各设区市共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方向项目81个,远超绩效安排项目数量。
2.质量指标。已按期完工19个项目,其中16个项目通过验收、3个项目即将办理验收,验收评估达标率为100%。
3.时效指标。各设区市均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至相关地区,总计支持81个项目。已按期完工19个,按时序推进54个,未按时开工3个(九江沙城工业园2个项目、上饶市广丰区1个项目因前期手续繁多、设计方案重置有所滞后)。激励资金支持的项目中有5个项目未开工。
(二)成本指标
1.生态成本指标。各设区市严守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关,项目建设均未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2.经济成本指标。各设区市严把项目审批和资金使用关,项目成本均有效控制在设定目标范围内。
(三)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各设区市有效利用“双碳”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能源绿色转型、行业节能降碳、基础设施升级、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项目,共计带动社会资本投入17.1亿元,10个设区市实现了设定目标,九江市略低于设定目标。同时各设区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差异化设置了产品产能、节约电费、项目经营收入等方面指标,9个设区市完成了指标设定目标,九江、吉安市略低于设定目标。
2.社会效益指标。各设区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差异化设置了带动就业、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低碳知识科普等方面指标,10个设区市完成了指标设定目标,九江市略低于设定目标。
3.生态效益指标。11个设区市完成了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目标完成率设定目标;8个设区市完成了年碳减排量设定目标,九江、赣州、吉安市略低于设定目标。
(四)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经调度,未发现群众有不满意资金使用情况,也未收到巡视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反馈相关问题。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用于以后年度资金预算安排、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下一步,我委将通过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调度平台持续跟进项目建设进展及成效,重点对本次调度发现未开工项目、进度滞后项目以及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进行督办;配合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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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