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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公示公告 · 来源:南宁市工信局 · 2020-11-06 · 阅读约 4 分钟 · 查看原文 ↗

南宁市审计局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对2017年至2019年度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南审企业调报[2020]1号),现就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 关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律师代理服务未经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09.44万元”的问题。

南宁市“两台一会”中小企业贷款平台是南宁市政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鼓励搭建的平台,市财政、市工信局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作为“两台一会”中小企业贷款平台配套资金,按照制定的标准和流程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保障企业稳定发展。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负责征集、受理中小企业贷款项目以及配套资金和风险拨备金的监督、使用和日常管理。平台自2008年创建至今,累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贷款240亿元,贷款余额常年保持40亿元左右,累计上缴财政利息收益1.05亿元,为地方财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加强融资服务法律法规风险评估、法律事务处理等法律保障,更利于提高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和质量,扶持重点中小企业发展,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设立“中小企业贷款平台法律服务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风险项目诉讼费用、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公告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差旅费用等相关诉讼追偿费用。由于融资项目风险发生的临时性、特殊性,无法准确预估其发生的时间、出险标的额,包括律师代理费在内的相关案件诉讼费用的结算方式采取单项诉讼结算,即发生一笔支付一笔,律师代理费单个案件标的额没有达到市级单位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10万元,故没有单独针对律师代理费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针对此问题中心充分接纳审计意见,立行立改。经过原因查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出现该问题是由于对政府采购业务理解不到位不透彻造成的。中心立即再次认真组织了内部政府采购业务培训。2020年8月已启动中小企业贷款“平台法律服务费”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9月11日在市财政局“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告,目前该项目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各项招标工作。今后中心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流程进行政府采购项目。

二、关于“市工信局未及时公开2020年度资金申报工作指南”的问题。

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为规范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市工信局局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制订《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据《管理办法》遵循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该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每年预算安排和下达指标。由于年度专项资金的总预算在当年年初方可确定,故我局无法严格按《管理办法》中即“于每年下半年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公布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时间要求执行。

2020年7月16日我局收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按照审计建议,结合客观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对《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南工信规【2018】1号)进行修订工作。8月18日完成初稿后已征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意见。8月25日,征求各县、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财政局意见。9月18日进行网上公开征询意见。10月10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10月30日市工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南工信规【2020】3号)。我局今后将适时修订《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保证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可行性,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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