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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南宁市工信局 · 2020-10-09 · 阅读约 5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的通知》(桂工信投融〔2020〕18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18〕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19年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对象。

在南宁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工业项目(包括招商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且项目2019年建成投产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民营企业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纳入奖励范围。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桂发〔2018〕1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30号)确定的产业重点方向及关键产业链重点环节。

2.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已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等审批手续,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并按审批文件的批准时间或投资协议规定的时间于2019年建成投产。

3.项目的环境保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申请表》(桂工信投融〔2020〕180号附件1)。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桂工信投融〔2020〕180号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桂工信投融〔2020〕180号附件3)、《企业纳税情况表》(桂工信投融〔2020〕180号附件4)、《企业享受各级各类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桂工信投融〔2020〕180号附件5)。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环评验收文件或企业自行组织的环评验收意见、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治区瞪羚企业文件等。

(五)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明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竣工时间,并附项目设备、厂房等实际投资明细表。

(六)企业2019年度会计报表、2018、2019年税务局的统一的完税证明。

(七)项目现场照片,包括厂区外观,新建厂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八)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九)项目单位知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相关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项目申报承诺书样式见桂工信投融〔2020〕180号附件6)。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上述顺序),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统一收集、汇总、审查后报送。

三、组织申报工作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推荐申报工作,并对项目企业是否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项目是否2019年内竣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等项目情况进行初审,汇总填写《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下班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此外,由于桂工信规范〔2018〕6号文件规定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由自治区、市、县共同出资。其中:贫困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治区90%、县10%;非贫困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治区70%、县30%;城区(开发区)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治区60%、设区市40%。因此,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需提前请示辖区政府(管委会)并在联合行文中注明,同意按照桂工信规范〔2018〕6号文件以及我市设区市财政税收分配制度分担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相关配套金额。

四、其他

《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等表格的电子版可登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gxzf.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  农  湉  0771-5532612

市财政局  林明海  0771-2189311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的通知(桂工信投融〔2020〕180号)

2020年10月9日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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