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城区、开发区经信(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0〕181号)要求,开展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在广西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三)已认定为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2年以上的企业;
(四)技术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职工人数200人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
(六)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以上。
二、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企业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进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模块(http://www.gxgycx.com/)进行数据填报并按附件一编制申报材料,系统填报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0日。
(二)申报企业向所在辖区经信(经发)局提出认定申请,各县、城区、开发区经信(经发)局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联合行文推荐申报企业名单。请于2020年11月3日前将推荐文分别报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正式盖章)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直属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请各县、城区、开发区经信(经发)局、财政局认真做好2020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审查和申报推荐工作,切实把能够反映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水平,在行业内具有创新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企业推荐上来。
联系人:市工信局 罗 婕 0771-5530512
市财政局 郑兆良 0771-2189310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0〕181号)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