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金融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0]2号)精神,积极应对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解决企业担保难担保贵问题,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工业企业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信用担保代偿补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2020年2月至6月底发生的担保业务而产生的信用担保代偿。
二、申报条件及补偿标准
申报2020年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对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工业企业信用担保;
3、按实际信用担保代偿的30%给予补偿,每家被担保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担保费用给予全部补偿。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2020年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的担保机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1、加盖公章的《2020年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机构证明材料。包括机构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法人证书、代码证等复印件;
3、信用担保代偿证明材料。包括项目主合同、委托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函、反担保合同、反担保登记证书、主债权人贷款催收通知、代偿通知函、代偿证明(支付单据、债权人出具的代偿确认函)等。
四、申报时间及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金融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担保机构申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着重审核担保机构申报资格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相关资料的一致性,至2020年7月1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企业资料(一式两份)及《2020年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表2)纸质版上报市工信局,电子版发送至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邮箱。
市工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对各县(区)、开发区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的机构,不再开展后续工作。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申报的,由市工信局通报市信用办纳入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财政扶持。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 电话:5530485 邮箱:gxwzxk@126.com
市财政局电话:2189311 邮箱:wangyi1506@163.com
市金融办 电话:5502269 邮箱:nnjrbxddb@163.com
附件:1. 2020年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申请表
2. 2020年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情况汇总表
2020年7月2日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