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0〕6号)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足马力生产,现我局组织开展2020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南宁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2019年工业产值在5亿元以下(含)且2020 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长20%以上,或2019年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且2020 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长10%以上,或2019年新建投产入规且2020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长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
3.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及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标准,无重大安全生产、环保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2020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长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企业上报统计部门的2019年12月和2020年3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表号:B204-1表),企业需在报表上盖章并报企业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审核。经信(发)局核实企业产值无误后在报表上盖章确认。
3.承诺书。企业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相关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附件2)。
二、组织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企业的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上述顺序),由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统一收集汇总刻录成光盘,光盘标记“××县(区)、开发区2020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长补助资金申报资料”。
(二)按属地原则,企业向辖区经信(发)局提交申报材料,未经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初审的材料我局概不受理;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负责本辖区内2020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长补助资金组织申报工作,并对企业是否符合相关申报条件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填写《2020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长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县(区)、开发区填报),企业纸质材料和汇总光盘各一式一份,由各县(区)、开发区于2020年6月15日前上报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工信局联合有关部门审核(必要时现场核实)完成后,与市财政局拟定补助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附件:1. 2020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长补助资金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样式
3. 2020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长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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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