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南府规〔2017〕30号)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开展2019年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财政补助资金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
通过租赁工业标准厂房实施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铝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食品、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及配套体系的工业投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在南宁市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生产经营性工业企业,依法经营、财务管理规范,没有各种不良记录;
(二)企业项目符合所租赁标准厂房的产业定位,项目新增固定投资在300万元及以上并经相关部门核准或备案,项目已投产运营或安装设备;
(三)租赁的标准厂房租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租赁合同有效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且作为生产自用;
(四)租赁的标准厂房是指在南宁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范围内,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规范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的用于出租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工业用厂房。
(五)规上工业企业优先考虑;
(六)所租厂房列入“2014、2015年标准厂房建设计划”的优先考虑;
(七)已获得过南宁市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补助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八)重点产业的企业、项目租用非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闲置厂房可参照上述条件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申报材料:
1.辖区经(工)信(发)局、财政局同意项目申报的初审意见正式上报文;
2.汇总填报《南宁市2019年申报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财政补助资金计划项目表》(附件1);
(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
1.《南宁市2019年申报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财政补助资金计划项目表》(附件1);
2.承租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南宁市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
3.项目备案(核准)文件,以及环评批复(复印件);
4.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5.申报年度租金发票(复印件,申报年度的发票数额将作为补助依据之一,发票还未开具的可稍迟补充,但需注意发票开具时间);
6.标准厂房的房产证或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7、规上工业企业提供统计部门盖章确认的2018年产值报表,规下工业企业提供2018年产值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9、企业2018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上述顺序加上封面装订成册(胶装、封面样式见附件4),同时按顺序制作成PDF电子文档。
四、申报时间
各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会同辖区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于2019年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和(二)纸质版报送我委,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技改科邮箱(gxnnjg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附件1、2、3的各项内容务必按提供的格式(Excel电子表)填写,内容具体详尽。本文及附件电子版可加QQ群499248439(南宁技改群),在群文件中自行下载。
联系人:农 湉 5532612
附件:1.南宁市2019年申报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财政补助资金计划项目表
2.承租企业基本情况表
3.南宁市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4.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2019年1月7日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