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南宁市2019年技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南宁市工信局 · 2019-01-07 · 阅读约 7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快壮大重点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加快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南府规〔2017〕30号)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意见》(南府规〔2018〕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年技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

(一)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铝加工)、生物医药等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及其配套项目。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工业领域健康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三)传统优势产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进行智能化改造、产品升级、“零土地”技改等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南宁市2019年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项目扶持指南》(附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实施项目的企业必须是在南宁市(含所辖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并在南宁市(含所辖县)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3.企业经营活动正常,企业项目、财务等管理规范,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或质量事故,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4.项目须纳入我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统计。

5.项目经工业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开发区管委会核准(备案),环保、用地等前期手续完善。

6.项目的投资进度须达到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0%以上。其中,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贷款须已到位。申请补助的项目预计能在申报当年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投产。

7.企业须承诺项目投产时间、项目验收时间以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投资、验收当年新增工业产值、税收等绩效考核指标。

8.历年曾获得过技改资金扶持的企业,再申报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年度之前的三年内至少有一年税收不低于获扶持项目原预计新增税收的50%或三年累计增加税收不低于扶持资金额的1.5倍或三年累计增加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不低于扶持资金额。

(2)企业上一年度上缴税金增幅达到或超过10%。

(3)获扶持项目完成原承诺的绩效考核指标。

(二)项目申请扶持类型及条件

请各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从下列选项中为辖区申报企业选择对应的项目申请扶持类型并在申报请示中注明,其中,选择申请(8)-(11)项扶持类型的,需经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1.按南府规〔2017〕30号文件要求(以下条件均指单个项目):

(1)电子信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含铝精深加工)项目:设备一次性投资2000万元以上。

(2)生物医药产业先进生产制造技改项目: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其中,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改项目,要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以上。

(3)为主导产业配套且产品配套率达70%以上的技改项目:设备投资1000万以上。

(4)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改项目:设备投资2000万以上。

(5)智能制造或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以上。

(6)产品换代升级(新增种类)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以上。

(7)“零土地”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以上。

2.按南府规〔2018〕26号文件要求(以下条件均指单个项目):

(8)企业更新或购置生产性设备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

(9)工业瞪羚企业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500万及以上。

(10)传统优势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购置单台智能制造设备进行改造的项目设备购置费达到500万及以上;对生产线全流程进行智能化改造的项目设备购置费达到1000万及以上。

(11)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技改项目:企业实际支付的设备租赁总费用。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申报材料:

1.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具的项目申报请示。

2.汇总填报《南宁市2019年申报技改资金项目计划表》(附件2),并核实企业申报项目的申请扶持类型。

3.核对南宁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表(附件5)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仅提交PDF电子文档,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排版,封面见附件6):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南宁市2019年申报技改资金项目计划表》(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4)。

3.企业须承诺的项目投产绩效考核指标表(附件5),此表各项指标作为项目验收及财政资金拨款的重要依据,请企业(财务部门)据实分析后填报。

4.项目申请报告。

5.各县、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或授权的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6.申请贷款贴息项目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

7.土地证或土地出让合同等(指新增用地项目)。

8.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9.项目施工许可证。

10.统计部门盖章确认的项目投资统计报表。

1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新办企业可不提供)。

12.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1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含项目固定投资、设备投资、主要设备清单等相关内容(此项内容可待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后再补充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的固定投资、设备投资额度作为补助的参考依据)。

14.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程序

1.按属地原则,由项目单位向辖区经(工)信(发)局申报;

2.各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商同级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初审后正式行文上报。同时发送正式上报文件扫描版和Excel汇总表至技改科邮箱。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在2018年4月1日前由各县、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汇总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其他

附件2、3、4、5的各项内容务必严格按提供的格式填写,内容具体详尽。本文及附件电子版可加QQ群499248439(南宁技改群),在群文件中自行下载。

联系人:农  湉  5532612

市工信委技改科电子邮箱:gxnnjgk@163.com

附件:1.南宁市2019年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扶持项目指南

2.南宁市申报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5.南宁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表

6.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2019年1月7日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