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工)信局,各开发区经发局,各重点耗能企业: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08]205号)要求,现将开展2016年度南宁市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与市工信委签订2016年工业节能目标责任书、年能源综合消费量1万吨标煤以上的54家重点耗能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 考核内容和方法
各重点耗能企业对2016年工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编制2016年度(企业)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按照《2016年度南宁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逐项自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页数太多,可复印正文封面及相关内容,凡缺失证明材料的对应考核指标项不得计分)。
此次考核初评工作委托南宁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完成,我委将组织市工业节能降耗评价考核小组抽查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考评, 最终评价考核结果将上报市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 材料上报
重耗企业需交纸质考核自查报告一份(含证明材料和评分表, 报告材料应编页码并装订成册)。由各县区、开发区统一收集进行初评后,于2017年4月26日前交到南宁市节能监察中心,市直企业直接上报。
联系人:谭 忠 覃许宁 电话:5773865、5773605。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1号金旺角A1405室
南宁市政府交换箱196号。
附件:【下载】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可在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网址http://www.nnsgxw.gov.cn)
2017年4月6日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