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贸(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区工信部门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桂工信〔2019〕389号)精神,我局认真执行自治区工信厅4张清单和全区通用的基本证照凭证52项,决定取消市、县(市、区)两级各类证明材料28项;编制形成《来宾市工信部门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市级)》《来宾市工信部门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县(市、区)级〕》(以下统称“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清单应用
全市各级工信部门要按照公布的清单,做好证明材料取消或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工作持续平稳推进。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后,全市原则上不再开具此类证明,也不得以情况说明等形式变相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证明材料。通过基本证照凭证可直接获取的信息,不得再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全市各级工信部门要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中包含的有关证明材料及时进行调整,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各级工信部门政府网站等平台同步更新并公布。
二、强化督促检查
全市各级工信部门要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证明材料清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证明材料清理成果落实到位。相关证明材料取消或调整后,需要配合调查、核对信息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核实、及时反馈。对在我区以外的地区办事过程中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全区各级工信部门应本着方便群众和酌情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相关证明。对未按此次清理结果开展工作的,要及时纠正;对未及时纠正、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行动态管理
全市各级工信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凡因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修订需取消的证明材料,要及时调整清单相关内容;因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修订需要增设,或根据工作实际确有必要增加的证明材料的,需将调整证明材料的请示报我局,经上报自治区工信厅组织开展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并按程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对今后可通过信息共享、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等方式获得的相关证明材料,要及时予以取消。
不尽事宜,请联系市工信局办公室黄海成,电话:4299618。
附件:1.来宾市工信部门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市级)
2.来宾市工信部门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县(市、区)级〕
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区工信部门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桂工信〔2019〕389号)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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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