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第七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申报的
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市属相关事业单位,市管企业,各区(市、县、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建设第七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通知》(黔发改高技〔2023〕54 号)要求,为做好第七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基本要求
强化顶层设计,注重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类主体特点和区域发展情况,有机衔接现有工作基础,有序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主要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不同载体,支持多种形式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双创要素投入,有效集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金融、知识产权服务以及社会组织等力量,实施一批双创政策措施,支持建设一批双创支撑平台,探索形成不同类型的示范模式。
(一)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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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以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为重点和抓手,集聚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探索形成区域性的创业创新扶持制度体系和经验。
1.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完善市场环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面向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需求,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创新信息透明度。
2.完善双创政策措施。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联动,多管齐下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实,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结合区域发展特点,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人才流动、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等方面,探常突破一批制约创业创新的制度瓶颈。
3.扩大创业投资来源。落实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规范设立和发展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创业投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丰富双创投资和资本平台,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
4.构建创业创新生态。加强创业培训、技术服务、信息和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交易、国际合作等支撑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加快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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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等平台,促进各类孵化器等创业培育孵化机构转型升级,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
5.加强双创文化建设。加大双创宣传力度,培育创业创新精神,强化创业创新素质教育,树立创业创新榜样,通过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二)省级高校和科研院所双创示范基地基本要求
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载体,深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激励制度,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形成中国特色高校和科研院所双创制度体系和经验。
1.完善创业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深化创业创新教育改革,建立创业理论研究平台,完善相关课程设置,实现创业创新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加大吸引海外高水平创业创新人才力度。
2.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全面落实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改革措施,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股权激励力度,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开放各类创业创新资源和基础设施,构建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
3.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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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构建创业创新教育和实训体系。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兼职创业导师制度。
4.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技术交流、通用技术合作研发等平台。
(三)省级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基本要求
充分发挥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核心作用,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与双创相结合,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形成大中小型企业联合实施双创的制度体系和经验。
1.构建适合创业创新的企业管理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强化组织管理制度创新,鼓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员工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2.激发企业员工创造力。加快技术和服务等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开放创业创新资源,为员工创业创新提供支持。积板培育创客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提升企业市场适应能力。
3.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建立面向员工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业创新投资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金资源,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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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放企业创业创新资源。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和服务平台,探索服务于产业和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利用互联网手段,向社会开放供应链,提供财务、市场、融资、技术、管理等服务,促进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二、申报主体及具体工作安排
(一)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市辖区(市、县、开发区),请有意申报的区(市、县、开发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按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编制参考提纲(详见附件)编制工作方案,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前,由各区(市、县、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将申报文及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纸质档 2 份(加盖政府或管委会公章)和电子版书面报我委,我委将择优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
(二)省级高校和科研院所双创示范基地。申报主体原则上为贵阳市所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请有意申报市属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编制参考提纲(详见附件)编制工作方案,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前,将申报文及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纸质档 2 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书面报我委,我委将择优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在筑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建设第七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通知》(黔发改高技〔2023〕54 号)要求,向省级对应主管部门申报。
(三)省级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申报主体原则上为注册地在贵阳市独立法人企业,请有意申报的企业按照省级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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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编制参考提纲(详见附件)编制工作方案,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市、县、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汇总辖内省级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材料,于 2023 年 3月 20 日前,将申报文及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纸质档 2 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书面报我委,我委将择优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
(四)其他事项。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参考提纲编制申报材料,把握好申报时间节点,对未按照参考提纲编制申报材料或者逾期的,我委不受理申报材料。各有关单位仅限申报 1 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对已经获批建设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不再受理。
附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编制参考提纲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2 日
(联系人:曾鹏;联系电话:8798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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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编制参考提纲
一、基础条件
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现有基础、取得成效,全面分析建设双创示范基地举办的优势条件。
二、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及我省推进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可参考《国发〔2015〕32 号》《国发〔2015〕53 号》《国发〔2017〕37 号》《黔府发〔2016〕25 号》《黔府发〔2019〕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发展战略,提出建设双创示范基地的总体思路、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基本原则等。
三、主要任务
围绕《通知》提出的各类示范基地建设任务,细化形成本示范基地的主要任务;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本示范基地其他示范任务。
四、政策举措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和本地区、本单位拟自行出台的相关政策举措,提出本示范基地在创业创新生态培育、双创支撑平台搭建、双创文化建设、创业创新资源共享、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拟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的具体举措。
五、重点工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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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省级双创示范基地重点工程项目标表
序 项目名称 建设 总投资 建设地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 备
号 性质 (万元) 点 年限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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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 贵阳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