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1.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资质证明材料
2.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完成变更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3.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迁出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5.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完成迁入证明材料;
6.迁入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申报表;
7.知识产权证书以及变更通知书。
(四)迁入后实际经营情况证明材料
8.企业迁入后研发项目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
9.企业迁入后的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职工社保清单汇总表、科技人员学历证明文件等;
10.营业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
11.承诺函原件(内容须承诺“迁入深圳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企业请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编制目录后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加盖骑缝章),并准备一套电子版材料。
注意事项:原则上专利变更需提交单个专利的手续合同通知书,如提供批量著录项目变更审批通知书,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布公告(http://epub.cnipa.gov.cn/)进行查询,选择“事务数据”获取每个专利的著录事项变更详情。
三、申请流程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在“异地搬迁”栏目在线提交申请,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准备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在受理时限内报送至所在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部门;证书已过期的高新技术企业,不适用本通知相关申报要求,仅需登录该工作网“异地搬迁”栏目在线提交申请,由系统自动审核。
各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材料核查、现场核查,报送核查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开展后续工作。
四、受理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受理时间
2026年9月28日至10月30日。
(以寄出时间为准,超出受理时间寄出的不予受理)
(二)咨询电话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755-88102087、0755-88102613。
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82918756。
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22185575。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0755-25229891。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0755-88168131、88168132。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0755-88177458。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0755-28930852。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0755-21072346。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755-88211311。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0755-28318304。
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28333636。
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0755-22100929。
特此通知。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申请表
2.企业迁入后研发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4日
本文转载自 深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