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数字化牵引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入库申报指引(修订版)》(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引》),结合我市城市试点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第八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范围
入库项目的范围为我市纺织服装、玩具创意、新材料与日用化工、大健康与现代食品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和其他数字化改造项目两个类别。同时,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情况的函》(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5〕14号),试点行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密切相关的配套企业一并纳入改造支持范围,配套企业申报入库项目的范围与试点行业企业申报项目对应类别相同。
二、入库项目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和项目建设要求应符合《申报指引》相关要求,申报的项目须有量化考核绩效指标。鼓励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类中小企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进行数字化改造和申报项目入库。
三、入库项目申报
入库项目申报由各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入库项目提交材料详见《申报指引》),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入库的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切实履行好前端审核部门职责,于11月1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及《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继续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鉴于数字化转型标杆类别项目入库数量已达到限额,本次申报数字化转型标杆类别奖补和申报其他数字化改造类别奖补的项目如通过入库审核均按其他数字化改造类别项目的支持标准予以奖补。
(二)试点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密切相关的配套企业申报时,须提供其作为试点行业配套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供货合同等)。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省市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
附件1: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入库申报指引(修订版) .wps
附件2: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入库申请表.et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8日
(联系科室: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促进科,电话:86862771)
本文转载自 汕头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