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呼伦贝尔市军粮和物资储备中心拟委托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开展呼伦贝尔市2023年度边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拦阻报警)施工图审查工作,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谈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2023年度边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拦阻报警)施工图审查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贰佰元整(¥152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
服务费用要求: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4.财务要求:近1年(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不要求数量,有类似业绩即可,不作为资格审查必须项。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审查一类机构认定证书。
②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响应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
2、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01月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扫描件)。
④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可以出具有效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1月30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填报“报名供应商登记表”,需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本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后附授权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人将以上材料以纸质形式送至招标人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D623室。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时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后审。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地点、方式
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上午09:00时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D623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结果通知方式
中标结果待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评审确认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它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市军粮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 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D623室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470-8217281
2024年1月26日
本文转载自 呼伦贝尔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