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要求,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由市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清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破除市场准入环节不合理限制,协调参与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及数据协调,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问题,定期沟通市场准入相关工作信息等工作。
二、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国家统一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等,同步推送行业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业务培训。
三、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衔接调整机制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禁在清单之外设立行政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等负面清单,要对照清单目录,认真核查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完全遵照负面清单规定实施,确保设立依据、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管理层级、申请材料、批准条件等公示信息要素全面清晰上网。因负面清单调整导致事项变更的,要及时配合政数局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中办事指南和文本资料的更新和调整工作。
四、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
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政数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年度指标体系中的各项任务,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及时解决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五、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
依托12345热线、政务服务网等平台,结合数字评估、无感评估等信息化手段,做实做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中全国通用指标和地方特色指标的自查工作,避免市场准入落实举措出现“体外循环”,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
六、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运用,组织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工作,对效能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逐项整改销号,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
七、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和反馈机制
持续开展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反馈、通报和整改系列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管,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权利。畅通投诉渠道,通过上报、信访、公开信息搜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违规案例,督促整改并做好典型案例归集。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并按规定进行反馈。
八、建立健全典型案例通报和督查整改机制
建立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对于成因复杂、经营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案例,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由市发改委跟踪督促各部门明确整改时间、任务和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到位。对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市级执法部门发现、经营主体反映且核查属实,而本部门未填报的,视情况予以通报。
九、建立市场准入工作激励机制
对能够主动发现、主动排查问题并及时主动完成问题整改,切实推动解决市场准入难题,取得良好效果的,予以通报表扬。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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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