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6年泰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工作,根据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在我市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科研、设计、建造、维修、检验、检测、规划、技术管理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政策
(一)申报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的规定执行。
(四)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为推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六)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考核认定)。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上述人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的创新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某一方面的业绩成果应显著高于《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2号)中的破格申报条件,且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报专业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设结构物设计与制造、动力装置与设备、电气与自动化和科技管理四个专业大类。各专业大类包括若干小专业,具体以申报平台为准。申报何种专业由申报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定,申报专业一旦选定提交无法更改。
四、申报方式及说明
泰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职称申报推行双轨同步审核制,既需网上提交申报信息,也需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线上上传的各类佐证材料须与线下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职称”进行申报(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或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申报(https://www.jssrcfwypt.org.cn/)。线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9日至8月31日。线下报送的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平台下载,用A3纸小册子方式,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一式2份。申报考核认定人员其个人代表性、标志性成果须由本行业领域2名有影响力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企业负责人撰写推荐意见。
2.《泰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5,A3纸,推荐意见栏单位要签署意见并盖章)1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凡申报平台不能自动获取验证的学历(学位)(中专及以下学历除外),均需申报人在“其他材料”中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需登陆“学信网”申请)。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4.《个人承诺书》(申报平台上下载模板后申报人签名)。
5.现职称证书复印件。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人社部门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须同时提供评审(初定)申报表和批文等佐证材料。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如无助理职称可不提供。
6.2022-2025年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近四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7.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合格证明。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任现职以来(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2)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5)明确申报类型及具体条款。
9.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成果鉴定证书、论文/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需同时提供期刊封面和目录)等。
10.《专家或领导推荐意见》(意见内容在申报时录入后出来由推荐的专家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11.《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4),贴于申报材料袋正面。
凡申报材料中的佐证材料均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签字盖章的佐证材料视为无效。
为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确保评审效率及质量,除上述1、2、11项申报材料外,其余材料胶装成册,要有封面、封底、目录(自制)和页码。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专业不对口、考核认定的,经评审委员会评议需参加答辩的,统一组织答辩,答辩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答辩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做好材料的审查把关工作,在盖章推荐前要履行公示程序,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岗位、现职称名称、现职称取得时间、拟申报职称、是否在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期内、近4年年度考核情况、业绩成果(可条目式概述)等。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按属地管理原则。2026年9月15日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向各市(区)工信部门、人社部门提交,市有关部门(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汇总。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申报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各市(区)工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职称评审推荐函、人员花名册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局高端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处,联系人:陈清,联系电话:86839265,逾期不再受理。
(四)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收取评审费。缴费通知在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各市(区)工信部门电话通知,申报人员请保持申报预留手机号畅通。
附件:1. 各市(区)工信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2. 泰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
3. 泰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
4. 泰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本文转载自 台州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