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2020年第2号)和《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修正)等法律法规,请需要报废机动车的车主到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报废机动车,并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现将截至2026年1月19日,楚雄州已经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6家企业及备案分支机构详细名单(排名顺序不分先后)公告如下:
一、报废机动车(含电动汽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企业
(一)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证书编码:5300000010)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镇波萝哨。
联系电话:0878-3871312
(二)云南晟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证书编码:5300000055)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狮山镇大坪子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0878-6018718
(三)楚雄新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证书编码:5300000072)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开发区桃园工业园区绿野路
联系电话: 0878-6991884
(四)云南云中特汽车报废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证书编码:5300000084)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南山坝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0878-6357777
(五)楚雄卓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码:5300000089)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黄瓜园镇牛街村委会307砖厂办公楼一楼
联系电话:0878-6089307
(六)云南汇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码:5300000090)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老高坝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0878-7225966
二、备案分支机构(分公司、回收网点)
(一)元谋新蓝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编码:5300000072001)所属公司:楚雄新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沙地小学旁。
(二)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元谋县报废汽车分公司(编码:5300000010001),所属公司: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大沟社区居委会(晶菱食品有限公司内)
联系电话:0878-8316200
(三)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大姚县报废汽车分公司(编码:5300000010002),所属公司: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城北路大丫口142号。
(四)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武定报废汽车回收网点(编码:530000001003),所属公司: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武定县狮山镇收费站联络线
联系电话0878-8711000
(五)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牟定报废汽车回收网点(编码:530000001004),所属公司: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
联系电话0878-5722887
(六)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仁县报废汽车分公司(编码:5300000010005),所属公司: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州永仁县永定镇板桥箐
联系电话:0878-6712601
(七)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姚安报废汽车分公司(编码:5300000010006),所属公司: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姚安县栋川镇新源小商品交易市场内
联系电话0878-5215732
(八)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南华县报废汽车分公司(编码:5300000010007),所属公司: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龙泉路139号
联系电话:0878-7222991
三、有关规定
(一)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二)除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依法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外,禁止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四)回收拆解企业只能在营业地所属地州内设立分支机构,不得跨地州设立分支机构,企业在地州所属的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得拆解报废机动车。
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878-3389315,举报电话:0878-3389191。
特此公告。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8日
本文转载自 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