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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评估诊断服务项目专题)第三批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惠州市工信局 · 2026-09-21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评估诊断服务项目专题)第三批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来源: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     浏览次数:-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华东分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根据《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惠市工信函〔2024〕58号)、《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评估诊断服务项目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确定,为我市5G及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网联汽车、新型储能等7个细分行业产业链上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评估、诊断和解决方案建议等服务的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商。

二、申报条件

申报入库的被评估诊断服务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经数字化牵引单位推荐或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认等方式确定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二是评估诊断服务机构完成备案申请、提交评估诊断服务协议等资料,完成向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程序的项目。

三、奖补标准和方式

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评估诊断服务商每完成一家符合相关标准的评估诊断服务项目给予4万元的补助。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封面;

(二)项目申请表(附件);

(三)数字化牵引单位推荐或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认的被诊断服务的企业证明材料;

(四)完成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备的证明材料;

(五)按照《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工作流程》(《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工作指引》“附件1”)“三、项目入库”的资料清单编制申报材料。

五、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评估诊断服务商请于10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

(二)项目评审和资金下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符合性、完整性等进行评审,并拟定资金奖补计划。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惠府办〔2018〕17号)有关规定开展资金下达工作,报市财政局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三)数字化评估诊断服务商应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出具真实性承诺声明(附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承担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该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惠州市数字化评估诊断服务项目入库申请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1日

(联系方式: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2809877)

附件:惠州市数字化评估诊断服务项目入库申请表.doc

本文转载自 惠州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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