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南宁市支持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措施》有效实施,方便企业申报支持政策,我们制定了《南宁市支持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措施申报导引》,现予以公告。
附件:南宁市支持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措施申报导引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数据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南宁市支持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
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措施申报导引
一、申请渠道
(一)南A中心招商组:负责牵头对接企业和兑现政策,设有服务专窗或洽谈人员对拟入驻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南A中心)人工智能企业和团队的政策扶持申请进行接收和初审。
联系电话:0771-2312126、2312156;
办公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C座6楼。
(二)共青团南宁市委:负责接待非南宁市区户籍高校毕业生申请人才驿站免费住宿,也可通过“南宁青年圈”微信公众号、“南宁市青年人才驿站”官方网站申请。
联系电话:0771-2612501;
办公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20号青少年活动中心4楼。
二、申请材料
(一)入驻阶段申请政策
1.团队基本情况;
2.拟开展业务和建设项目情况;
3.拟申请办公场地、启动资金、人才公寓、展示场地等需求情况及使用计划。
(二)运营阶段申请政策
1.企业营业执照;
2.入驻协议或投资协议;
3.申报事项的主要材料:
(1)申请发布、路演等活动经费支持的,需提供活动方案和相关经费凭据等;
(2)申请数据治理和开放支持的,需提供开展数据集建设的相关方案及运营成效等;
(3)申请技术攻关专项支持的,需按照科技专项立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申请算力券、语料券支持的,需提供模型训练应用及语料的相关合同、实际交易金额票据等;
(5)申请应用场景落地支持的,需提供场景应用实施方案和场景应用效果相关佐证等;
(6)申请模型合规备案支持的,需提供模型运行报告、测评报告(如有)和相关费用凭证等;
(7)申请培训实训支持的,需提供培训方案、完成培训人员名单等;
(8)申请举办论坛峰会支持的,需提供经南A中心专班办公室同意的活动方案、费用凭证等;
(9)申请面向东盟应用场景落地支持的,需提供在东盟地区项目建设或服务合同、项目投资凭证等;
(10)申请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落实税收减免、上级资金申报、产业基金投入等,需按照现有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1)申请高端人才支持的,需提供相关人员任职凭证、薪酬及纳税证明等;
(12)申请贴息支持的,需提供贷款合同、放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等。
(三)提交方式
1.企业申报政策应填报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在入驻阶段,可在招商洽谈过程中提交材料至招商组;
3.在运营阶段,可提交材料至南A中心服务专窗。
三、审核程序
(一)初步审核。由南A中心招商组在接收材料时,进行初步审核,如需补充材料的及时通知补齐。
(二)联合审查。由招商组提请南A中心专班领导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确定支持标准(如需公示的应进行公示),并将审查结果反馈企业。
(三)协助上报。对企业申请上级扶持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全面指导和协助企业进行申报。
四、政策兑现
(一)兑现主体。对经过联合审查或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五象新区管委会按照审查结果负责兑现相关资金,申请其他专项支持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兑现。
(二)兑现进度。根据企业入驻情况、发展阶段及约定条件分批分期进行兑现。
五、政策咨询
如需对相关政策进一步咨询的,可联系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科,联系电话:0771-5772515;南宁市数据局数字经济科,联系电话:0771-5573533。
附件:南A中心政策申报表
附件
南A中心政策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开户行 | 对公账号 | ||
申报事项 | |||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员工人数及构成、发展历程、主营业务等方面基本情况,限300字) | ||
项目基本情况 | (含项目团队、项目内容、投资、经济效益等) | ||
材料清单 | |||
材料真实性承诺(法人签字) | |||
附件下载: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