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工作部署,南宁市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
本次大规模设备更新申报领域进一步扩围,申报投向在2024年工业、环境基础设施、用能设备、能源、交通运输、教育、文旅、医疗、住宅老旧电梯、循环利用等领域的基础上,新增电子信息、农业、物流、粮油加工、海关、磷化工等领域的设备更新,支持力度更大。同时,申报流程进一步优化,总体按照“地方审核、国家复核”的方式进行筛选把关。具体申报流程为:线上录入申报项目信息(国家重大项目库https://kpp.ndrc.gov.cn/home/index);线下同步填写《项目情况表》、并制作资金申请报告。申报详情和填报材料请咨询对应领域业务部门(科室)。
请各项目业主,包括属地在南宁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各领域市场主体,抓住机会,特别是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要结合能源诊断成果做好项目包装策划,切实做到应报尽报,着力推动我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优化提升、促进社会绿色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联系方式:
1.工业领域 产业科5539212
2.环资领域 环资科5539209
3.能源领域 能源项目科5772501
4.交通领域 交通科5509153
5.物流领域 经贸科5530219
6.教育领域 社会科5539166
7.文旅领域 社会科5539166
8.医疗领域 社会科5539166
9.住宅老旧电梯领域 市住建局物业科5656298
10.电子信息领域 高技科5539213
11.农业领域 农经科5539181
12.粮油加工领域 市粮食储备局仓储科 2805177
2025年2月15日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