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情况摸排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6〕63号)(附件1)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全市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摸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范围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和机构,是连接人工智能技术与行业应用的关键环节。
以提供人工智能应用相关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和机构(包括注册在本地的中央企业),均应纳入摸排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大模型、智能体等人工智能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的企业;提供人工智能应用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服务的企业和机构;提供数据服务、安全治理、合规评估等支撑服务的企业和机构。优先采集已承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等项目,或已形成典型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服务企业。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摸排辖区内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情况,重点核实辖区内广东省制造业赋能资源入库单位情况,确保不漏一户,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填写《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附件2),并按照《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报送要求》(附件3),提供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服务团队证明、服务手册和相关资质等材料。
(二)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辖区内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资料进行汇总、把关,并填写《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附件4),连同服务商档案资料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于2026年10月8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人工智能科)OA邮箱。
(三)支持有关行业协会、优质服务商牵头组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每个服务团原则上应由1家服务商牵头,不少于2家上下游成员单位联合参与。请牵头单位填写《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附件5),并汇总成员单位档案(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于2026年10月8日前发送至dgetb_xxcy@dg.gov.cn邮箱。
(四)对于报送的服务商和服务团,我局将遴选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纳入省制造业赋能资源库,同步组建赋能翻译官团队,并依托相关政策和平台资源予以支持。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3日
(联系人:丁颖、林年新,联系电话:22228101、2238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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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