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22年第7号公告要求,为做好2022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获得2022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于2021年9月15日(星期四)前交还预计在今年内无法使用完的粮食棉花配额。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分配下一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时将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二、请申请2022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企业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我委,由我委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22年第7号公告所要求的具体条件,对各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一)粮食再分配申请材料
1.已获得2022年粮食配额的企业需提供:
(1)已使用完毕的配额证原件,以及报关单复印件(一式二份)。
(2)2022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需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一式四份)。一个申请表只能填写一种申请进口商品(长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别申请)。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夹好,不需装订)
2.未获得2022年粮食配额但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2)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7号公告所列细则条件,介绍企业概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申请粮食品种的年加工能力、申请理由、申请品种和数量等(一式二份)。
(3)企业声明,内容包括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具有申请品种生产加工能力(小麦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饲料用玉米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其他用途玉米年加工能力45万吨以上、大米年加工能力10万吨)等(一式二份)。
(4)2022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需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一式四份)。一个申请表只能填写一种申请进口商品(长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别申请)。
(5)具有生产加工能力的证明材料一份(小麦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饲料用玉米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其他用途玉米年加工能力45万吨以上、大米年加工能力10万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夹好,不需装订)
(二)棉花再分配申请材料
需申请配额的企业请填报《2022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汇总表》发送至jmk5530219@163.com,并于9月10日前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线上填写并提交。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填报表格,提供完整申报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填报不规范的情况将对申请结果造成影响。
(二)我委将适时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如发现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请表中所作承诺的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对的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虚假填报申请表、伪造有关资料骗取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企业,将收缴其配额证,并限制其今后申请配额。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2022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办理申请时间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截止,请各企业将申请配额申报材料于8月26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5楼“一窗综合服务区”窗口(联系电话0771—3221219,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未尽事宜或业务咨询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经贸科0771-5530219(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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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