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有关工作部署,以及《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围绕智能家居行业开展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9-10月)入库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广东省中山市内从事生产经营,属于智能家居行业范围(包括智能家居产品制造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以及其他关联配套企业,详见附件1)的中小企业。
(二)申报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在广东省中山内实施,应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
(三)申报单位诚信经营,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四)申报企业项目未同时获得过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申报企业对项目获得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情况进行说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政策办理)。
(五)为满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丰富需求,试点行业中小企业可自主选择与牵引单位、集成服务企业、软硬件企业等一方或多方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需明确各方责任、改造措施、实施期限、实现目标、产品服务清单、价格明细等内容。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组织方式,以及项目实施流程(附件2),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已完成项目备案、改造实施、评估等流程。详细申报要求见《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单位通过线上系统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gdmdtp.com/home)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按照《中山市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平台操作指南》要求(见附件3),填报完工入库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7日,网上申报于当天18点自动截止。经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提交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申报单位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
四、组织实施及注意事项
(一)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申报和初审工作,且对推荐上报的项目实地查验,对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申报指南及申报书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分批开展入库审核、奖补等。
(三)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申报,并对认定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可与所属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9室
联系电话:0760-88308273
附件:1.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家居产业链全景图谱
2.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流程图
3.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项目申报指南
4.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平台操作指南
5.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项目申报表
6.申报单位承诺书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760-88308273)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日
本文转载自 中山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