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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焦作市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焦作市工信局 · 2024-04-08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县(市)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中心: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的安排部署,促进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升级,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企业品牌建设,持续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质量提升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创新〔2024〕61号)文件精神,今年市工信局将在全市制造业领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现将省厅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持续开展2024年焦作市质量标杆遴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焦作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二)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需企业单独提交综合信用报告,报告出具单位可在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有资质的企业中查询,链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xygbfwjgmd/);

(三)申报的经验已在本企业系统应用,有效促进了产品服务 质量和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且具备学习推广的条件;

(四)承诺被遴选为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相关分享交流活动;

(五)符合省厅文件中所列明的遴选方向及《2024年度质量标杆遴选说明》(附件1)相关要求。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辖区企业做好质量标杆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指导申报企业填写《河南省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2),并按照《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附件3)编制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

(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和现场核查工作,择优推荐,各县(市)区不超过2个。(注:未获评省质量标杆的市质量标杆企业如有申报意愿,此次仍需重新申报,但不占用所在辖区推荐名额)。

(三)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及附件4汇总表(各1份,需加盖县市区工信部门公章)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封面及申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电子版材料按每个企业单独一个文件的形式(Word、PDF版本均可,以“XX企业”命名)一并发至科室邮箱。

(四)市工信局负责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企业材料进行二次审查把关,适实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市级质量标杆遴选评审工作,确定一批典型经验为2024年焦作市质量标杆,并择优向省厅推荐申报河南省质量标杆。

(五)焦作市质量标杆遴选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与河南省质量标杆推荐申报工作同步进行。同一年度内,推荐申报河南省质量标杆的企业视为一并申报焦作市质量标杆,不再重复提交市级质量标杆申报材料。

(六)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以此次质量标杆遴选工作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交流、品牌培训建设、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等活动,在全市工业企业中营造浓厚的“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氛围,不断提升重点行业典型产品可靠性水平,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高质量支撑。

联系人:杨 杰      电子邮箱:gxj409@126.com

联系电话:3569133  地址: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1106室

附件:1.2024年度质量标杆遴选说明

2.河南省质量标杆申报表

3.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

4.2024年度质量标杆汇总表

2024年4月8日

附件.doc



本文转载自 焦作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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