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公开征集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公开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公开征集南阳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方向应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点”、“线”、“面”项目的相关要求。
(一)“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1.打造智能工厂。支持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哑”设备改造,部署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控制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制造单元、加工中心、产线等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支持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改造,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应用,建设绿色工厂。
2.老旧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推动石化化工等原材料行业老旧装置综合技改,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提升行业数字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
3.探索柔性生产、共享制造、虚拟制造等新业态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动实现生产制造各环节的智能决策、智能优化、实时监测、灵活调度和预测性维护等。
(二)“线”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改造
1.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围绕产业链重点环节提质升级,重点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技术改造方案,联合配套企业同步实施技术改造。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开放数字系统接口,引导供应链企业接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回收利用等环节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
2.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探索应用垂直领域工业大模型,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生产柔性调度、资源动态调配及行业知识共享。
3.形成重点行业典型场景解决方案。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和自身改造经验,联合工业软件企业、智能装备企业等编制数字化专用工具、典型场景建设方案、系统解决方案等。构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互联网等解决方案资源池,向上下游企业共享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实现“一次开发、行业复用”。
(三)“面”上产业集群、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
1.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聚焦主导产业,编制园区新型技术改造整体实施方案,引导园区内其他企业“看样学样”实施技术改造。鼓励科技产业园区建设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算力等基础设施,推进人工智能工业大模型垂直应用,构建集成互联、智能绿色的数字基础设施。
2.鼓励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提供针对性、定制化方案开发和转型实施服务。建立支持跨领域数据统一接入与应用协同共享的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加快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应用布局。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线”上、“面”上项目为企业联合体总投资,单个组成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
(二)在建项目。项目为2026年4月30日前开工且2028年12月31日(含)前可竣工并完成验收,应有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建设目标。
(三)项目应确保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节能、安全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条件落实。个别要件手续如项目不需办理,应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说明。对要件正在办理的项目,不得视为前期条件已落实。
(三)项目应为技术改造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与压延加工、汽车制造业3个试点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原则上行业大类属38、31、36)。
(四)“点”上项目以单个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且申报企业应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申报项目技术水平高,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线”上项目由链主企业或龙头企业牵头,与产业链上下游不少于10家配套企业组成联合体申报。“面”上项目依托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需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项目未获得过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申报“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单位填写附件1-1,申报“线”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单位填写附件1-2,申报“面”上产业集群、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单位填写附件1-3,并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参考附件1-4)和其他附件材料。申报材料(附件1)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初审推荐。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料和推荐文件(附件2)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项目遴选。根据我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工作安排,对申报项目开展遴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择优遴选推荐作为国家试点项目,其他项目纳入南阳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在前期摸底和预征集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资料审查和实地核实,并在上报文件中承诺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三)请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4月10日18时前,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料(附件1、2)和推荐文件(含承诺内容)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以正式文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王一楠,联系方式:63137069
邮 箱:ny1601@126.com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8日
初审:王一楠
复审:王 晓
终审:夏春阳
一校:周 涛
二校:任恒康
三校:李 晔
责任编辑:任恒康本文转载自 南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