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
2 0 2 4 年度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深入推进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湘粮产〔2 0 2 2 〕7 3 号),《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发改行发〔2 0 2 0 〕4 1 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 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建设,强化“ 五优联动”,坚持“ 三链协同”,有效促进全市粮食产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 2 0 2 4 年度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推进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长沙市“ 十四五”粮食安全发展规划》及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要求,围绕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粮食产业新质生产力、推动粮食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目标,进一步提升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进长沙粮食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构建强有力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支持范围
(一)“粮食产业发展类- 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项”,具体项目名称:粮食产业化扶持项目;
(二)“粮食安全保障类- 粮食仓储流通项”,具体项目名称: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申报项目及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应是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或社会团体,申报项目为《长沙市 2 0 2 4 年度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
(一)粮食产业化扶持项目
粮油生产、粮机制造等企业通过新建、改造生产线,对加工生产技术进行提质升级,实施产品升级换代等举措,提高粮油深加工及综合利用能力,有效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申报主体应纳入全市粮油工业统计体系(粮机制造企业除外),项目总投资在 1 0 0 万元以上,投资额认定时点为 2 0 2 1 年 1 月 1日起至 2 0 2 3 年 1 2 月 3 1 日;项目支持数量不超过 1 4 个。
(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种植合作社、粮食企业等主体新建或在原有基础上完善具备“代干燥”“代储存”等重点服务功能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有效解决农户粮食产后服务相关问题,助力粮农增收增效;项目总投资在 8 0 万元以上,投资额认定时点为 2 0 2 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 0 2 3 年 1 2 月 3 1 日;项目支持数量不超过 1 4 个。
四、支持方式
市级粮食专项资金项目以企业自主投入为主,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支持;对通过各级审核、专家评审的项目,按
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3 0 % 比例进行资金支持,其中粮食产业化扶持项目单个不超过 4 0 万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单个不超过 3 0 万元。
五、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统一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 网址:h ttp: / / 1 7 5 . 6 . 4 7 . 1 5 3 / SF _web) 进行公开申报,将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电子档上传至管理平台。
(二)部门审核
1 、由各区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相关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对通过网上审核的项目进行汇总。
2 、各区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开展现场初审,重点围绕项目单位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项目建设实际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内容是否多头或重复申报市级财政资金等方面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联合行文并填写《2 0 2 4 年度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1 ),并将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含电子档)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对所有上报项目进行复审,市财政局负责程序性审核。
(三)专家评审
对通过复审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粮食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项目主体资质、项目合理性必要性、经
济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情况、可持续经营情况等,根据总体评分情况确定拟支持项目。
(四)公示拨付
经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拟支持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集体研究形成 2 0 2 4 年市级粮食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在市发改委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下达财政补助资金。
六、申报材料
(一)区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局联合推荐文件及《2 0 2 4 年度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1 )。
(二)《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 )以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三)“ 信用中国”(www. creditch ina. gov. cn)下载打印的项目单位信用情况和《项目信用承诺表》(附件 3 )。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 4 )。
(五)粮油产业化扶持项目:1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2 、经中介机构审计的 2 0 2 3 年度财务报表;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4 、项目投资明细表(含建设内容、支出金额、支出时间、对应票据号等信息)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票据、合同等;5 、施工或竣工图片;6 、有效期内的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批准文件或证书,企业和产品有关获奖证书及荣誉等。
(六)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 、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证;2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3 、服务能力明细(包括但不限于烘干等设备型号、数量、购买时间、日处理能力、仓储容量等情况);4 、已服务农户情况或发挥的社会效益情况介绍;5 、项目投资明细表(含建设内容、支出金额、支出时间、对应票据号等信息)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票据、合同等;6 、施工或竣工图片(涉及清杂、烘干、储存、加工设施等内容)。
七、申报说明
(一)同一单位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市级粮食专项资金项目。
(二)同一单位获市级粮食专项资金连续支持时间不得超3 年(含3 年)。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途径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近 3 年严重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严重质量及安全事故、经核实存在相关审计问题的企业,不得申报;申报材料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企业,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五)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补助项目前期费用、人员培训等难以核定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劳务工资等成本性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办公用房、土地购置及租赁费、职工宿舍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休闲特色小镇、博物馆、接待中心、专家楼、生活设施、综合服务区等其他支
出。
(六)项目总投资额度以正式票据为准,印证资料需汇总编制票据清单表,注明序号、采购内容、具体金额、发票编号、备注等信息,并提供合同、转账记录等资料;对自主建设没有票据且金额较小的,需说明具体情况。
(七)申报材料按顺序要求整理规范,绩效目标制定要客观合理,清晰量化可执行;各区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企业申报资料和项目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审核。
(八)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项目申报单位虚报建设内容、虚报投资、或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列入“ 黑名单”管理,5 年内不得享受支持政策;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将作为后续年度粮食专项资金支持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中发现严重问题的项目,视实际情况对财政资金进行部分或全部追回。
(九)项目申报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若确系符合调整必要的,须由属地粮食行政部门核实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审定。
八、联系方式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行业发展指导处:
朱 凯 0 7 3 1 — 8 8 6 6 7 0 3 2
长沙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肖 宁 0 7 3 1 — 8 8 6 6 6 3 3 1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0 7 3 1 — 8 8 6 6 5 5 5 3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 7 3 1 — 8 8 6 6 7 9 9 4长沙市财政局信息中心(提供平台技术咨询):
0 7 3 1 — 8 8 6 6 5 4 8 2
附件:1 、《2 0 2 4 年度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 、《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 、《项目信用承诺表》
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附件 1
2 0 2 4 年度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
财政资金支持情况
申报项目 项目名称及 建设起止 总投资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主体2 0 2 2 - 2 0 2 3 项目是否获得
类型 建设主要内容 时间 (万元)
年是否连续获得市级 其他途径财政
粮食专项资金支持 资金支持
备注:申报项目类型填写“ 粮食产业化扶持项目”或“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附件 2
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专项资金类别(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申报日期
附件 2 - 1
一、项目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单位基本
情况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机 构 代 码 注 册 资 本
注 册 时 间 所 属 行 业
银行信用等级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法 人 代 表
固 定 电 话 手 机 号 码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单 位 地 址
邮 编
(二)项目单位财务状况(上年度)
资 产 总 额 负 债 总 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
(三)项目单位主要经济指标(上年度)
产 值 收 入 总 额
利 润 总 额 税 金
附件 2 - 2
二、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 单位:万元
项 目 名 称
项目主管部门
项 姓 名目负 联 系 电 话责人 电 子 邮 箱
项 目 属 性 ○新建 ○扩建 ○改建
项目建设起止年度
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类别
项 目 总 投 资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单位投入资金来 银 行 贷 款源
其 他 投 入
附件 2 - 3
三、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属性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目标(指标)
目标类型 目标(指标)值
内容项 数量目标
定量目
目标 质量目标产出 时效目标目 成本目标标
定性
目标
目标(指标)
效益类型 目标(指标)值
内容
经济效益
定量
社会效益
目标
环境效益
可持续性影响
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效益 定性目 目标标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附件 3
项目信用承诺表项目单位:
(盖章)
项目相关要件是 项目是否有能力按照既定建设规模、内 项目是否能够遵守项
专项名称 项目名称
否完备 容进行建设 目管理有关规定
附件 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我单位 项目申请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企业(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2 0 2 4 年 月 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本文转载自 长沙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