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南充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南充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南经信发〔2020〕23号)要求,现将202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一)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且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研发设备和资金投入。
(二)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较为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明显。
(四)企业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市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市级技术中心认定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市级技术中心认定:(1)有确定的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2)涉嫌涉税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企业已组建技术研发机构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联合会审,并出具推荐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报告。
(二)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和南充海关组织开展申报资料审查。
(三)专家查看申报资料和现场核实。
相关要求
(一)企业严格按照《南充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提纲(附件1)要求编写申请报告。
(二)企业在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时,要认真理解各项指标含义,正确填写评价表,务必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以免影响评价分数。
(三)企业申报材料由属地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主管部门初审和确定名单,并联合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各县(市、区)于5月29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PDF格式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技改创新科。
咨询电话:0817-2800563
附件:1.《南充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提纲

2.南充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3.承诺书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7日
本文转载自 南充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