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企业:
为做好中小企业服务,我局拟开展“天府益企·南充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辖区内从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的企业。
二、申报内容
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企业聚焦本市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开展技术服务、市场开拓、培训服务等方向的普惠性、公益性和专业化的一揽子服务。
三、支持方式
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统筹考虑“天府益企·南充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工作内容及绩效等因素予以资金支持。
四、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有申报意愿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摸清我市中小企业实际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任意选择技术服务、市场开拓、培训服务3个服务方向,科学编制《“天府益企·南充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行动”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及预算评审报告。
(二)确定拟支持对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开展资料查阅、答辩等评审流程后,择优选择《项目申报书》予以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三)资金拨付。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企业被确定为支持对象后,市经信局先拨付支持金额的50%,验收完成后拨付剩余50%。
(四)项目实施。获得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企业须严格按照内容开展服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活动,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3月31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项目申报书》进行项目验收。
五、申报资料
“天府益企·南充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行动”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PDF电子版,附件)。
项目申报书统一规格为A4尺寸,双面,封面颜色统一采用白色。书脊应写明申报单位名称及“天府益企·南充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行动”字样。封面及骑缝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材料须装订整齐、牢固,防止脱页,各项材料之间用彩色插页隔开并写明内容名称。
六、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申报责任,确保申报方案切实可行。所获资金必须用于“天府益企·南充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行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二)相关申报资料请于2024年12月4日前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科。
联系电话:南充市经信局企业科,0817-2801275
附件:“天府益企·南充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行动”项目申报书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6日
本文转载自 南充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