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经信、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资流〔2024〕17号)有关工作部署安排,推动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激发电动车市场消费活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参与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市场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市场主体征集范围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二)除蓄电池外的车架、电机等其他部件(以下简称其他部件)回收主体
(三)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回收主体
二、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销售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填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申请表(附件1)
2. 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提供下载资料)
3. 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严格的进货质量管理体系和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提供供货商合同或协议、进货管理制度、保修维护案例样本)
4. 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配套实施促销优惠措施。(提供承诺)
5. 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收回、暂存和移交工作,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发票。(提供合同协议、暂存场地、发票范本等)
6. 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暂存区域。(提供暂存场地、消防设施佐证相片)
7. 市场主体经营和完税情况。(提供近两个月的完税)。
8. 具有规范清晰完整的以旧换新工作台账,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提供台账范本、承诺)
9. 具有防范风险预案,包括线上线下防范“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提供预防风险预案)
10. 承诺不实施和不参与骗补、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第4项、第8项、第10项承诺在一起)
为方便消费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授权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等资质的销售主体。
(二)回收主体
1. 参与市场主体申请表(附件1)
2. 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应具备相应危险废物收集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许可、场地相片)
3. 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主体,应符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明确的相关条件和标准。(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书或文件、专用场地、消防设施照片)
4. 其他部件回收主体,应为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场地及消防安全设施图片)
5. 与销售主体签订合同(协议),约定具体回收事项;应有规范的回收管理制度。(提供合同或协议、回收管理制度范例样本)
三、资料审核
为方便和推进工作,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市场主体到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报资料后,会同属地经信和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审核和确认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由商务部门审核;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主体,由经信部门审核审核;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由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其他部件回收主体由商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分类汇总,形成本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市场主体名录汇总表(见附件2)。
四、名单公示
(一)各县(市、区)商务、经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广泛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报名,并对各市场主体填报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初审。2024年10月14日前将初审通过的市场主体按类别整理装订成册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市商务局(同时报送电子档资料)。
(二)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初审通过的市场主体组织复核,并对复核通过的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列入参与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市场主体名单。
五、参与要求
(一)参与企业应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做好营销宣传,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如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处理。
六、联系人及电话
市商务局:周宇,电话:15328422815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赵燕春,电话:17713727217
市生态环境局:李加梁,电话:13438760172
顺庆区商务局:王静慧,电话:18602865402
高坪区商务局:周青波,电话:15387604678
嘉陵区商务局:罗劲松,电话:18990738161
阆中市商务主管部门:赵 辉,电话:17780179697
南部县商务主管部门:林隆飞,电话:13881888983
西充县商务主管部门:何 敏,电话:18381754282
仪陇县商务主管部门:伏 强,电话:13551685885
营山县商务主管部门:王 鹏,电话:18117831565
蓬安县商务主管部门:苏小明,电话:15892761919
附件:1.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市场主体申请表
2.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市场主体名录汇总表
南充市商务局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2日
本文转载自 南充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