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探索更符合我市制造业实际情况的企业数字化诊断工作机制和模式,推动建立大规模数字化诊断整体框架,摸底全市规上制造业数字化发展现状,实现以诊断促进企业“智改数转”,助力南充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开展制造业“智改数转”线下诊断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按照自愿原则,公开征集一批服务商和制造业企业,由服务商按照《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试行)》等有关标准,对企业进行免费“智改数转”诊断,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出具诊断报告。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服务商和企业征集;
第二阶段:2024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开展诊断工作;
第三阶段:2024年5月10日至5月25日,试点工作总结。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商和企业征集
1、诊断服务商征集
申请参加试点的“智改数转”诊断服务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不限注册地点但须在南充市内具备开展诊断工作的硬件条件;
(2)应熟悉《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新型能力分级要求》(GB/T 23006-2022)、《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等国家标准,以及《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试行)》等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
(3)具备开展制造业“智改数转”诊断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应有不少于5名从事工业大数据、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系统、工业互联网、工业信息安全等相关工作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或具有5年(含)以上制造业数字化建设相关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优先选择拥有两化融合贯标咨询师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评估师的团队。
2、诊断企业征集
本次试点范围为南充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可报名参加诊断。各县(市、区)至少组织动员5家及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参加试点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诊断工作要求
(1)现场诊断服务要求。每家企业现场诊断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现场诊断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访谈交流、技术诊断、方案沟通、向企业高层作诊断结果沟通等;现场诊断成员数量不少于3人。
(2)诊断报告要求。诊断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数字化建设现状及水平(根据有关标准初步评级);数字化发展短板不足;解决方案,包括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实施方案(包括顶层设计、实施路径等);诊断过程记录,包括各次现场咨询诊断的时间、地点、时长、诊断成员名单及职称、诊断内容等情况。
2、组织工作要求
(1)各地要深刻理解开展此次试点的意义,积极动员本地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报名参加诊断;
(2)诊断工作开展期间,各地要按照统一安排,做好企业的对接协调工作,并全程参与诊断。
四、试点结果运用
企业是否参加“智改数转”评估情况,将列为申报制造业“智改数转”领域政策、资金的重要条件。
五、其他
服务商申请书请于4月10日前书面送(寄)至市经信局数字经济与信息化科506室(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118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4月10日前将企业参加试点的情况以及报名参加试点的企业名单报送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蒋衍,18990708189
附件: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造业数字化诊断试点服务商申请书(模板)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6日
本文转载自 南充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