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试点工作安排,现开展第三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已在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试点企业征集到事后评估等流程,且合同符合相关要求。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须在2026年9月16日00:00至9月20日24:00通过平台“项目入库”模块完成入库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具体操作见试点企业操作手册(可在平台下载中心获取)。
三、项目审核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须在2026年9月28日前在平台上完成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审核,线下同步将入库推荐函(含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复审,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公示、公布及资金拨付。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2026年9月6日前在“事后评估”模块上传事后评估准备材料(不再通过邮箱上传),评测机构预审通过后,组织现场测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步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项目投入专项审计。评测及审计费用由政府财政统一支付,企业无需承担。
(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真实准确、资料齐全清晰。需补正材料的,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齐;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本次入库申报,确有正当理由的,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补正期限。
(三)项目经审核公布后,申报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经复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使用A4纸双面,按要求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装订成册后递交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对纸质申报材料与平台填报内容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递交一份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需明确的事项
(一)对2023年(含)前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范围和比例参照省级试点相关资金政策进行奖补,支持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和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传感器、工业控制系统、防火墙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工业控制、信息安全设备支出,按照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不含税,不包括实施服务支出)不超过30%比例进行奖补;奖补限额按照《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江工信工业互联网〔2025〕3号)执行。2024年(含)及以后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比例、范围等按照《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江工信工业互联网〔2025〕3号)执行。
(二)对订阅类产品,其实施服务费按照最高不超过其对应的软件产品实际投入金额30%(不含税)进行奖补。
六、联系方式
(一)数字化水平评测机构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826060172
(二)审计机构(分片区审计)
1.蓬江区、开平市、恩平市
联系 人:江门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冯老师
联系电话:13326805250
2.江海区、鹤山市
联系 人:广东南大会计师事务所许老师
联系电话:13686964011
3.新会区、台山市
联系 人: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刘老师
联系电话:13755093757
(三)平台技术
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15510717825
以上通知内容如有调整,将通过平台另行发布。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3日
(联系人:李明奇、黄沛;联系电话:3279819、1331870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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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