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6〕40号)要求(附件1),现组织我市企业申报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企业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手段开展技术改造(“四新”详细内容可参考《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指导目录(2026 年版)》)。
(二)支持项目须在广东省内实施,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三)重点支持“十五五”期间我省拟大力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及规上工业企业、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出口引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先用后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等技改后有成效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苏区老区、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优先支持新赛道产业生产端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
(四)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采取设备奖励、保险增信补贴和 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支持且符合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阳江市开展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一)设备奖励项目入库要求:按照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布局、发展方向,选取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遴选。获得支持的项目为竞争性评审遴选项目,设备奖励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申报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未获得设备奖励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影响其申报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
(二)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项目入库要求: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无论项目是否申报设备奖励方式,均可选择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中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并按规定纳入2027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入库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设备奖励项目。项目网上申报请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技术支持电话:020-87783823)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5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7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二)县(市、区)初审推荐。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资金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审核把关,并于2026年8月18日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完成项目初审推荐。同时,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用光盘拷贝1份)后,连同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件审查表(附件5-7),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并报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26年8月20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三)材料审核与入库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并对项目情况、申报手续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进入评审环节;对通过材料审核的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省的要求组织项目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竞争性评审分数进行排序,遴选生产经营状况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有贡献的企业项目入库。按省要求,全市入库项目数量不超过40个,设备奖励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一)项目申报企业
1.申报企业须对报送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企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对存在弄虚作假、不配合绩效评价或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企业,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把该企业列入特别关注名单,并从查实情况的次年起,三年内不受理和不推荐该企业申报本资金项目。
3.获资助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妥善整理、保管财务及成果方面的原始凭证资料,并自觉配合工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及资料。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
第三方服务机构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协助开展项目现场评审、做好资料收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确保项目评审工作客观、公正、独立地进行。对违反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造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依法追究责任。项目评审结束后,出具正式书面资金项目入库评审专项审计报告,对报告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出具违规的专项审计报告,造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现场评审专家组
1.参与现场评审的技术专家负责核定《设备购置明细表》对应的实物,对实物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要求进行评价。参与现场评审的财务专家负责核定项目投入对应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支出凭证,对支出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核实设备是否已转固。
2.现场评审专家组应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作出评审意见,签订承诺书。因专家组未履职尽责,导致虚假申报项目应发现而未被发现的,应共同承担向受资助企业的追偿责任。在评审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和负责,初审推荐项目必须符合完工条件要求,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积极配合开展。对存在“吃拿卡要”、违规干预或插手项目入库评审工作的工作人员,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6〕40号)
2.阳江市开展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3.项目申请材料
4.项目评审材料
5.项目汇总表
6.绩效目标申报表
7.要件审查表
8.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2日
(联系人:梁晋宁,电话:3428289)
附件:
附件1:粤工信技改函[2026]4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pdf
附件8: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doc
本文转载自 阳江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