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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协助开展2026年广州市“民营经济服务周”项目承担机构的公告

公示公告 · 来源:广州市工信局 · 2026-09-21 · 阅读约 4 分钟 · 查看原文 ↗

为深入推动《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落地落实,我局拟遴选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6年广州市“民营经济服务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广州市“民营经济服务周”项目。

二、项目征集的起止时间

2026年9月21日至9月28日(5个工作日)。

三、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具有组织和执行相关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委托事项工作内容

协助负责2026年广州市“民营经济服务周”期间各类活动的场地租赁、物料制作、设施配备、场地布置、邀请专家、制作视频、主题宣传报道等辅助性执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活动主会场。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地设计、租赁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物料制作、场地布置、邀请专家等。主会场时间半天,会场规模300人左右。

(2)专项服务活动。在民营经济服务周期间,协助相关服务单位或机构与民营企业开展1-3场小型对接交流活动。

(3)专题宣传报道。服务周期间,打造“民营经济”报道专题专栏,采访部分服务单位、民营企业,协助撰写民营经济相关文章、制作相关视频,在主媒体、新媒体端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五、工作进度要求

在2026年11月底完成受托工作。

六、工作经费

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包含场地租赁及布置、物料设计及制作、邀请专家讲课、开展专题宣传报道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七、支付方式

(一)第一笔款(首款):为合同签订后且收到成交人发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约42%。

(二)第二笔款(尾款):成交人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任务,通过采购人的合同验收且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约58%。

八、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

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相关总结材料,由甲方组织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九、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遴选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

4.本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能证明本单位能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7.工作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总体工作思路、工作开展方式、时间进度、经费使用方案等);

8.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参加项目人员情况;

9.报价情况。

以上书面材料(A4纸双面,装订成册,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一式5份,附电子版,U盘或光盘形式),封面请注明《2026年广州市“民营经济服务周”项目》于9月28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文德路评审区(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170号文化大楼(南塔)4楼,邮政编码:510030;联系人:谢小姐、李先生,联系电话:83559761、8355976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签订委托合同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1日


本文转载自 广州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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