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新能源〔2026〕35号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为促进我区储能安全、有序、健康发展,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1144号)有关要求,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现就进一步规范2026年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清单
电网侧电化学储能是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直接接入公网变电站或通过接入新能源、储能汇集站接入公共电网,能够独立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运行的电化学储能项目。
(一)合理分配建设规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综合考虑全区新能源消纳需求及各地新型储能发展情况,测算提出各地市和宁东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年度建设规模。
(二)加快建立项目清单。各地市、宁东对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依据建设规模确定本地年度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清单,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在政府网站公布。纳入年度建设清单项目须具备在一年内接入电网的条件。原则上2025年12月23日前已实质性开工项目,获得专项债支持且已取得电网接入意见项目全部纳入清单。
(三)强化清单管理作用。各地市、宁东切实落实建设清单管理责任,根据清单内项目建设进展审慎调整建设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布,调出清单项目一年内不得再次调入。鼓励已建成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4小时及以上时长标准实施改造,在不改变原有项目功率的前提下暂不纳入建设清单管理。
二、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四)规范项目开工并网要求。各地市、宁东要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并网。纳入年度建设清单的项目须在清单公布后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2个月内建成并网。实质性开工以完成首次质量监督检查且完成储能系统等重要设施第一罐混凝土浇筑为标志,建成并网以取得电网企业并网通知书为标志。纳入清单的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方可申请电网接入评审(或延期复核)和并网验收。
(五)加强电网接入意见管理。电化学储能项目电网接入意见有效期1年,逾期未并网自动废止,电网间隔等资源同步收回。清单内项目在接入意见到期前2个月内可办理复核延期,延期后再次到期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复核。
(六)坚决杜绝项目倒卖行为。项目建成并网前,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买卖项目开发权,严禁变更开发主体和股权,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于违反要求的项目开发主体取消其后续纳入清单资格。已备案的电源侧储能项目原则上暂不允许转为电网侧储能项目。
三、积极推进清单项目建设
请各地市、宁东尽快确定本地2026年度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清单,于2026年1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对项目电网接入等条件进行审核。自治区将加强项目建设进展调度检查,对于未按照分配建设规模完成年度并网任务的地市,扣减下一年度建设清单分配规模,并将扣减规模调整至建设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市。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与国家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附件:XX市2026年度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自 衡阳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