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能源(发展)〔2024〕804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要求,加快全区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4〕450号)(以下简称《通知》),各市均按照《通知》要求报送了试点项目。经研究,现公布“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建设清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各市共报送试点项目13个共35万千瓦,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等部门核查确认,全部列入“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建设清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合理共享收益。请各市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联合相应县区合法合规推进村企合作,以股比分配方式为基本原则,合理确定村集体和开发企业的收益分配标准,避免出现干股模式或要求投资开发企业承担村集体各类不合理费用等情况发生。项目核准前,由县(市、区)出具村企合作、收益共享承诺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承诺函复核后,由实施主体按照程序推进核准申请相关事项。
三、保障农民利益。各试点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全力配合落实驭风行动项目涉及的关键要素保障,并监督“村企合作”模式的落实情况,做到不与村集体争利,切实保障村集体和农民按照协议约定得到应有的收益。
四、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主体要依托“新能源云”“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等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及时填报建档立卡信息、项目上网电量、利用小时数等数据。项目收益共享情况及时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所属村集体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村民公开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
五、做好生态保护。纳入建设清单的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采用低噪音风电机组,明确安全防护标准和要求,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六、及时总结经验。各市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跟进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展,总结好试点项目村企“共建共享”乡村能源合作模式和收益分配机制经验做法,适时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厅。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建设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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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