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高技〔2024〕597号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银川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推动我区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2024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产业化创新发展方向)有关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新材料。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重点支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新型功能陶瓷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表面功能材料、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高品质新型有机活性材料、新型化学纤维及功能纺织材料,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新型结构陶瓷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
(二)新能源。一是光伏,包括钙钛矿(叠层)电池、异质结电池、全背电极接触电池(IBC)等先进前沿技术产业化,以及超大尺寸新型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二是风电,包括双(多)机头风电、高空风电、大型陆地海上风电等新型先进技术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三是新型储能,包括压缩空气储能、液态空气储能、液流电池、飞轮储能等技术装备开发和工程示范;四是前沿电池,包括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试制线、规模化先进产能。
(三)先进装备制造。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航空、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支持智能测控装置、智能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工业机器人与工作站、智能加工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农机装备、增材制造(3D),民用飞机(含直升机)、航空设备及系统、航空材料、航空运营及支持、航空维修及技术服务,卫星通信、导航、遥感应用系统;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海洋工程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
(四)生物。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等生物产业,重点支持新型疫苗、生物和化学药品制造、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医用检查检验仪器及服务、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服务、生物育种、生物农药、兽用生物制品及疫苗、生物基材料。
(五)节能环保。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支持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余气利用、高效储能、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绿色建筑材料,水污染防治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智能水务、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资源循环利用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宁夏境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治理结构完善,产权明晰,守法经营。
2.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环境污染责任事件。
3.申报单位应拥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
4.申报单位已获得过自治区同类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和已获得过本专项支持但项目未经验收的企业不在申报受理范围。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或者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工作已经完成,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2024年8月31日前,项目总投资已完成超过80%的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2.申报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为引进技术,经过小试、中试等工程性检验,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产业化生产基础,产品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项目总投资规模一般应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30%。
4.项目申报书要严格按照编制大纲编写,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附件。申报单位要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以附件方式附在申报书中。
5.对通过审核的项目,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向当地发展改革委(局)提出申请,对应申报项目类别,按照申报书(附件2)提交申请及申报资料。
(二)各地发展改革委(局)要做好项目指导和审核工作,严把项目资料质量,确保项目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填写各项栏目、内容,申报资料应内容完整、信息准确、材料真实。
(三)请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银川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属地企业积极申报,于2024年9月17日前将申请文件及项目资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创新高技术处),各县、区(市)项目由五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报送。我委将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予以支持。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7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创新高技术处:龚亮 5023427
附件:1.2024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产业化创新发展方向)申报项目汇总表
2.2024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产业化创新发展方向)项目申报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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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